其他
要发钱了!十堰这些企业可领!
来源 | 秦楚网、张湾发布
好消息,1000元/人!
十堰中小微企业
可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补贴对象和条件
补贴标准
需提交的资料
市劳动就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中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按照国家工信部、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化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此项补贴申报时限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抓紧申报。
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咨询电话:8690032、8690939。
按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
给予企业补贴
补贴期限最长为6个月
以工代训补贴政策
2.补贴标准按企业吸纳就业职工人数或者组织开展以工代训的职工人数,每人每月500元标准给予企业补贴,按月发放,最长不超过6个月。参与、服务疫情防控正常生产的企业,对新招用、转岗职工采取以工代训方式开展培训的,可按每人每天1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最长不超过30天。其他要求:补贴资金主要用于开展以工代训、职工生活补助等支出。疫情期间以工代训补贴政策执行到2020年底。
岗前培训补贴政策
2.培训形式及内容:培训由企业自行组织,不具备培训条件的也可以委托培训机构组织;培训内容由企业根据岗位技能需求和企业生产经营特点自主确定。
3.补贴标准:培训不少于20个课时,一般按照每人不高于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
其他要求:结算补贴时新录用人员须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3个月及以上,并仍在本企业就业。
张湾区就业局联系方式
联系人:明艳联系电话:8518068、8520390
记者 | 吴忠斌 通讯员 | 李保平 刘昊辰
编辑 | 孟楠 责编 | 郑静 终审 | 邓华
扩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