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事关十堰慢性病申报!你想了解的全都有

十堰政府网 十堰发布 2021-07-10

十堰政府网原创稿件

微信合作服务/0719-8622235


近期
有市民在十堰政府网
《网上问政》栏目发帖
咨询慢性病申报时间和程序
来看权威回复
↓↓↓

近期,市民来件称去年错过了慢性病申报,请问今年慢性病申报时间和程序是什么?


市医保局回复:参加十堰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满一年以上,患有《十堰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规范管理实施办法》规定范围内疾病病种,达到评定标准的参保患者,每年11月1日至12月20日的工作日(节假日不顺延)按以下流程申报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


领取申报表:持本人社保卡到原经治市内三级综合定点医院的医保科领取或从十堰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直接下载打印《十堰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申请表》。


准备资料:按规定准备近年来与所申报慢性病病种有关的市城区门诊慢性病协议医疗机构住院资料(需加盖经治医院公章)。


市城区门诊慢性病协议医疗机构:目前包括市太和医院、市人民医院和国药东风公司总医院。重性精神病患者在市中医医院、国药东风公司茅箭医院和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办理。此外,肝硬化和慢性重型肝炎抗病毒治疗患者也可在市中医医院办理。


填表申报:按要求填报申报表并补全申报资料后,于11月1日至12月20日的工作日(节假日不顺延)提交给相应医院医保科经专家评审通过且公示无异议后,次年元月份起纳入医保门诊慢性病管理并按规定在慢性病定点医药机构享受慢性病门诊待遇。


咨询电话:0719-8629015。


十堰发布
广大网民朋友,您有什么问题

即刻关注十堰发布微信



点击网上问政

随时随地咨询

相关回复情况随时查看

也可以登录十堰政府网公众参与频道

http://www.shiyan.gov.cn/gzcy/

发布咨询、投诉、批评、建议

95个部门在线与您交流!


有问题

就来网上问政



如何进行预约

识别二维码

关注十堰发布微信

进入十堰发布微信公众号

点击“文艺新苗”菜单

点击【惠游十堰】

即可预约十堰全市景区

↓↓



往期推荐(戳下方标题)

十堰最新交通管制通告!注意绕行!


提醒!列车运行图今日起调整,涉及十堰的有…


十堰人注意!这种面膜被曝光!可能在你身边,好多女性都用过



记者 | 周珍

责编 | 静静  终审 | 邓华

有问题就来网上问政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