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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一地发布通告!违者纳入失信名单!
来源 | 郧阳区融媒体中心
关于进一步加强
郧阳区汉江、堵河流域禁渔工作的通告
一、对禁渔区范围内的“三无”船舶一律扣押,并依法予以没收、拆解、处置。
二、对禁渔区范围内从事违法违规垂钓的,一律没收、销毁其垂钓设备(施),并纳入失信名单。
三、对禁渔区范围内进行捕捞活动的,给予5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野生鱼类进行非法销售或虚假宣传的,一律没收非法渔获物并给予货值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五、对举报非法捕捞和交易渔获物的,经查实后给予1000元的奖励。
举报电话:(0719)7233893
十堰市郧阳区退捕禁捕工作指挥部2020年10月18日
编辑 | 杨坤 责编 | 郑静 终审 | 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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