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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人,这份 “双十一”消费提示请查收!

十堰发布 2021-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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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双十一”

比往年来得要早一些

这几天

“人上人-定金人-尾款人-吃土人”

都让网友玩坏了!



随着“剁手党”的网购之火熊熊燃烧
商家纷纷进行大促活动
推出多种多样的促销手段
让消费者“目不暇接”“眼花缭乱”
对此
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双十一”网络购物节消费提示
喊话消费者
“安全购物,理性消费,预防欺诈”

因受疫情影响,今年以来“宅经济”上位,“万物皆可网购”已经成为趋势。一年一度的“双十一”网络购物节已经开启,商家纷纷加大力度,推出了名目繁多的促销活动,吸引消费者眼球。“双十一”也是各类投诉举报的高发时段,为引导广大市民科学合理消费,避免权益受损,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以下“双十一”消费提示:


一、安全购物,选择正规平台。目前,网络销售平台众多,企业网站商城及各类新开办的微商城不断涌现,商家采取各种促销方式吸引消费者注意,其中不乏一些陷阱。消费者网购一定要尽量选择经营规模较大、访问量较多、信誉度较高的购物平台和网络店铺,并且要谨慎对待未经认证或非正常弹出的网站链接,避免误入“钓鱼网站”。
二、理性消费,看清预付规则。消费者购买前要详细了解商家的促销实质,注意“优惠”的有效期限和使用范围。要看清商家要求在指定时间内支付全款才能享受优惠价格的规定,以避免遭遇订单被取消且定金无法退等问题。购物前货比三家,切勿因优惠、促销、返现等噱头,冲动消费。选购商品前要仔细查看商品相关情况和说明,收到货物时要及时查验,一旦有质量问题及时维权。
三、预防欺诈,保障资金安全。“拼团购买”“微商销售”这类新型交易方式给消费者带来了便利。但由于目前监管制度不成熟,消费者权益得不到保障,均存在较大隐患。拼团是出于某一特定目的而临时组织的松散团体,交易成功后就分散,售后一旦出现纠纷往往难以再组织起来维权;微商销售属于私下交易,缺乏资金监管平台,人员素质不齐。一些商家会以各种理由要求消费者绕开正常的支付渠道付款,脱离安全监管,骗取消费者钱款,给消费者带来经济损失。因此,消费者在支付款项时,一定要采取交易平台提供的带有第三方保障功能的支付方式或货到付款的方式,不要轻信卖家提供的第三方支付链接或二维码,坚决拒绝微信转账、支付宝转账等付款要求,保障资金安全。
四、依法维权,保留购物单据。网购商品时,要索要发票或收据,对商家宣传、聊天付款记录、订单详情做好截屏,以防不良商家私自取消订单、更改活动规则,导致个人权益受损。发生消费争议时,可先与卖家或电商平台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的,可向商家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遭遇骗子、钓鱼网站时,要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双“十一”期间消费者在网购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发生消费纠纷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申诉:


1.登录全国12315平台(网址:http://www.12315.cn/)进行投诉或举报。

2.通过12315手机APP或12315微信小程序来申诉。

3.可拨打电话12315进行投诉或举报。


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11月5日

这个“双11”
你会买买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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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孟楠  责编 | 静静  终审 | 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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