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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五起实施!十堰车主速看

十堰发布 2021-07-10

来源 | 十堰晚报

微信合作服务/0719-8622235


十堰将于11月20日起

实施车驾管新政

推行摩托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

对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

(面包车除外)超过6年不满10年的

由每年检验一次调整为每两年检验一次

……

13日

十堰市公安交管局

车管所副所长席天生

就即将开始实施的

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12项新措施

70周岁年龄上限,取消!

进行了解读

一起来看

01

摩托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

措施内容: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申领摩托车驾驶证,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或者居住登记凭证。
解读




措施明确了实施范围:适用于内地居民和取得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适用于初次申领、增驾摩托车驾驶证,适用于所有摩托车型,包括普通三轮、二轮以及轻便摩托车。不包括持有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驾驶证。


规范了材料审核:对内地居民申请驾驶证的,在审核申请人身份证明时,只审核居民身份证,不再审核居住证或者居住登记凭证。对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只审核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02

摩托车转籍可异地通办

措施内容:对在全国范围内办理摩托车转籍登记的,申请人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无需再回迁出地验车、提取纸质档案。
解读




措施明确了实施范围:适用于所有摩托车型,包括普通三轮、二轮以及轻便摩托车,适用于机动车所有人为同一人申请办理转籍登记。不适用机动车转移登记。


规范了办理程序:程序与办理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转籍档案网上转递流程一致。转籍档案网上转递,摩托车档案信息通过网络转递给迁入地车管所。转籍验车一次完成,申请人直接到车辆迁入地车管所申请,不再需要回到迁出地车辆管理所验车,变“迁出、迁入地两次验车”为“迁入地一次验车,一次办理”。需要强调的是,除属于被盗抢骗、走私、非法拼(组)装等嫌疑车辆或者档案资料无法补全的,转入地车辆管理所严禁退档。


03

试行私家车登记持身份证全省通办

措施内容:在内蒙古、江西、安徽、福建、湖北、广东、广西、海南、云南、贵州、陕西、甘肃等12个省(区)试点推行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登记持身份证通办,对本省户籍居民省内异地办理新车注册登记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或者居住登记凭证。
解读




措施明确了实施范围:适用于本省户籍居民在省内异地办理注册登记业务(不包括外省户籍人员持居住证跨地市办理,与驾驶证一证通考不同),适用于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新车的注册登记(不包括二手车)。


规范了材料审核:对户籍地在本省(区)内的内地居民跨地市申请的,只审核居民身份证,不再审核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对持有本省(区)核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只审核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04

70岁以上老人可申领驾驶证

措施内容: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轻便摩托车驾驶证的年龄上限由70周岁调整为不作限制,对70周岁以上人员考领驾驶证的,增加记忆力、判断力、反应力等能力测试,既便利老年人考领驾驶证,又保证身体条件符合安全驾驶要求。
解读




措施适用于初次申领、增驾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轻便摩托车驾驶证或者临时驾驶许可,也适用于持有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驾驶证。


措施实施后,原则上对申领驾驶证的人员没有年龄限制,但为保证身体条件符合安全驾驶要求,对70周岁以上人员考领驾驶证的,将进行记忆力、判断力、反应力等能力测试。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测试通过的受理报名,未通过的可以在三个月内补测两次,测试成绩三个月内有效。需要强调的是,该项测试免费。


05

持C2驾驶证者可驾驶上肢残疾人专车

措施内容:对于持有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C2)以上的人员,可以驾驶上肢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便利残疾人家庭成员及其他服务残疾人出行的人员共用车辆。

解读




措施适用于需持有C2类及以上驾驶证,同时限于残疾人家庭成员及其他服务残疾人出行的人员。仅限于上肢残疾人专用的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


06

6年以上私家车每两年检验一次

措施内容:一是扩大私家车免检范围。在实行6年以内6座以下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免检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机动车免检范围,将6年以内的7至9座非营运小微型等载客汽车(面包车除外)纳入免检范围。每两年需要定期检验时,机动车所有人提供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后,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检验标志,无需到检验机构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二是优化检验周期。对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除外)超过6年不满10年的,由每年检验一次调整为每两年检验一次。车辆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或者非法改装被依法处罚的,仍按原规定周期检验。

解读




措施适用于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9座以下)、非营运大型轿车。不适用于面包车、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的车辆和非法改装被依法处罚的车辆。需要强调的是,车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4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6年内仍按原规定每两年上线检验。措施调整以后,对于9座以下的非营运小微型客车,使用年限不满10年的,仅需上线检验2次;对10年以上的,仍然按照原规定的检验周期执行,即10至15年的,每年检验一次,15年以上的,每半年检验一次(非营运小微型客车检验周期详见下表)。



07

申领大客车驾驶证年龄下限降至22岁

措施内容: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驾驶证的年龄下限由26周岁、24周岁降低至22周岁,申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年龄上限由50周岁调整至60周岁。同时,缩短增驾时间间隔,对无相应记分周期满分记录,申请大型客车驾驶证的,由取得大型货车驾驶证至少5年缩短至3年,申请牵引车和中型客车驾驶证的,由取得大型货车驾驶证至少3年缩短至2年。

解读




措施适用于初次申领、增驾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或者临时驾驶许可,也包括持有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驾驶证。


需要提醒的是,由于A、B类驾驶证的使用年龄上限为60周岁,对临近60周岁(56周岁以上)人员申请考领驾驶证的,需要书面提示慎重考领增驾。对临近60周岁不到2个月的人员申请考领驾驶证的,不予受理。  


08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受理体检

措施内容:对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需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体检医疗机构由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扩大到符合健康体检资质的二级以上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体检中心等医疗机构,方便群众就近办理。

解读




对初次申请、增加准驾车型,办理机动车驾驶证期满换证、提交体检证明等驾驶证业务的,体检医疗机构由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扩大到符合健康体检资质的二级以上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体检中心等医疗机构。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其身体条件证明仍适用原来的规定: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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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 杨建波  特约记者 | 熊伟  通讯员 | 梁辉

责编 | 静静  终审 | 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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