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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40人!有人欠了1000元
来源 | 郧阳区法院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规定,未履行还款义务的被执行人:
1.乘坐交通工具时,不得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消费;
3.不得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4.不得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5.不得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不得旅游、度假;
6.不得让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7.不得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8.不得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曝光不是目的
自觉遵守义务才是坦途
期待更多被执行人
从失信走向诚信!
责编 | 静静 终审 | 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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