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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补助金12月31日前可申报,这些谣言别信!

十堰发布 2021-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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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5日以后就不能领失业救助了吗?”
近日,不少市民纷纷向市人社部门
咨询“失业救济金”、“疫情补助金”相关问题


人社局工作人员表示
广大市民大可不必着急
“失业救济金”、“疫情补助金”
其实就是“失业补助金”
它是保障疫情期间失业人员
基本生活的一项阶段性举措
符合条件的人员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再来看看
申领都要什么条件
什么待遇标准


一、哪些人员可以申请?

按照文件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按规定申领失业补助金:

1.单位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过失业保险费的;

2.当前没有领取失业保险金、退休金(含居民养老保险退休);

3.当前处于失业状态;

4.失业保险转移人员:必须持有“转移手续”。


有以下情形的,不能申领失业补助金:

1.已退休或已就业的;

2.从未参加过失业保险的;

3.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4.正在享受(或今年已经申报)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也称“4050政策”)的;

5.正在享受(或已经申报)创业担保贷款的;

6.在外地申领失业金和失业补助金的。


请各位参保人员仔细对照以上申领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再进行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二、待遇标准

对参保缴费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按照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确定(994元/月);对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确定(621元/月),享受期限为6个月。


三、申领方式

(一)线下申领方式。本人凭身份证、《社保卡》或建行卡(复印件)市民服务中心B区就业服务窗口办理
(二)线上申领方式。1.登录网址si.12333.gov.cn→选择“失业待遇申领”→点击“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选择申领失业金所属参保统筹区,填写带星号的项目,提交申请所需附件,点击“申请”按钮,即可完成申领。


2.打开“掌上12333”APP,选择“推荐专题”中的“电子社保卡”,选择“全国服务”中的“失业待遇申领”→选择待遇申领的统筹区→点击“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后面的“去申领”按钮→选择参保地,添加附件,提交申请。
3.电子社保卡(以支付宝为例)(1)打开支付宝,选择“市民中心”,选择“社保”,选择“电子社保卡”。(2)选择“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中的“卡面服务”。(3)选择“全国服务”中的“失业待遇申领”。(4)选择待遇申领统筹地区。选择“湖北省十堰市”(5)点击“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后面的“去申领”按钮,阅读须知内容,勾选“我已认真阅读并理解以上内容,同意并接受以上条款”,选择“同意”。(6)选择参保地,添加附件,提交申请。
为帮助申领人员更好更快地办理此项业务,市就业部门实施失业保险金申领“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次办结”,在窗口增设服务人员,延长工作时间,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服务效率,确保符合条件的人员能按时领取补贴。请各位申领人员合理安排申报时间,避免扎堆排队聚集,同时为提高办事效率,避免人群聚集增加疫情防控风险,推荐各位申领人员通过线上途径申领失业补助金。
联系电话:0719-8654365


快看看你符合条件吗?

抓紧时间申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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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 | 静静  终审 | 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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