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专项行动!举报方式公布!
来源 | 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官网、十堰晚报
近年来
移动支付的便捷性
不仅改变了人们的消费习惯
也逐渐改变了商家的结算习惯
有些商家甚至挂出了
“不收现金”的标示牌
但大家知道吗
“不收现金”的做法是一种违法行为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角度来看,“拒收现金”也侵犯了消费者选择采用合法正当方式来支付的权利。
近期,湖北正在开展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专项行动。
本次行动以“打造安全、高效、和谐的人民币流通环境”为总目标,通过重点排查、巡查暗访、投诉追踪、处罚曝光、扩大宣传、提升服务等一系列措施,规范各类社会主体现金收付行为,切实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在接受现金支付的前提下,鼓励多元化支付工具的运用,保障社会公众享有支付方式的选择权。
湖北省内公众可向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投诉举报,也可向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投诉举报。
投诉举报电话:027-12363。
昨天早上,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在官网公布了各地市拒收现金投诉举报电话,并再次提醒,人民币是我国法定货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遇到拒收现金情况时,请保全证据,可在工作时间向当地人民银行投诉举报,有效维权。
记者昨日获悉,中国人民银行十堰市中心支行采取三项具体措施督导辖内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强居民个人金融服务。
中国人民银行十堰市中心支行下发通知,重点关注涉及公共服务、民生以及群众关注度高、影响范围大的拒收现金问题,多渠道广泛搜集线索,妥善处理拒收现金投诉举报。同时,加大力度狠抓金融机构残损币兑换、小面额人民币现场兑换及预约兑换等问题,把现金服务工作做扎实。
该行要求,各银行机构迅速组织专班开展自查自纠,在运用现代化、科技化支付方式提供便利的同时,对居民个人金融服务中不符合要求的行为立即整改。要为老年人等特定群体、农村等特殊地区提供差异化服务,做到业务收费标准、办理流程等对外公示,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在办理结算、账户开立等环节中,不得以“监管规定”为由简单答复、推诿、拒绝。该行将运用抽查、暗访等形式进行督导,对服务质量差、问题多的机构和网点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实施惩戒。
记者 | 荣奕 通讯员 | 李园园
编辑 | 孟楠 责编 | 静静 终审 | 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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