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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不打码!郧阳区曝光50名失信被执行人!
失信于人=毁掉自己
诚信是立身之本
法治社会要让守信者处处受益
让失信者处处受限
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发布
为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树立司法权威,保证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和“法治郧阳”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信息予以曝光,并对其发布限制高消费令。被曝光的被执行人应当及时到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如实申报财产,履行法定义务,对不申报或拒不履行或在履行完毕债务前实施高消费行为的,郧阳区法院将视情节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针对本案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和区法院执行干警了解的相关信息,区法院执行局随即制定了行动方案,具体方案为:法警队副队长李震及三名协警,于12月4日早上7点钟前赶到被执行人屋外蹲守,趁陈某女友出门之际进入房中将其控制。
执行过程中,区法院执行局四名干警在被执行人家门口蹲守一个半小时后仍然没有动静,随即与物业联系,想通过物业以查收水电费的名义使其打开房门,物业工作人员得知此事,非常配合法院工作,第一时间带领工作人员,协助敲门。
但被执行人非常谨慎,只是回应并未开门。此时李震已确定屋内确是被执行人,便表明身份,迫于压力,被执行人打开房门。
“陈某,因你拒不履行我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将被司法拘留15天!”,执行干警向陈某宣读了拘留决定书,并对其采取了拘留措施。通过核查陈某30日内行动轨迹,核酸检测、肺部CT等方式确认安全后,第一时间将陈某送至郧阳区拘留所。
编辑 | 孟楠 责编 | 静静 终审 | 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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