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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37项!北京十堰两地“跨省通办”来了!

十堰发布 2022-05-09

来源 | 十堰日报、北京亦庄发布

微信合作服务/0719-8622235



5月17日下午
十堰市行政审批局、十堰经开区行政审批局
与北京经开区行政审批局和政务服务中心
共同签订
《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合作协议》
协议的签订将为
十堰经开区打造北京产业转移
最佳承接地打下坚实基础


首批37项政务服务事项北京十堰“跨省通办”


协议约定,自今年6月1日起,第一批纳入“跨省通办”的内资企业设立、变更、注册登记,合伙企业及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和变更登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37项政务服务事项,北京经开区与十堰经开区将对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条件、申报方式、材料清单、受理模式、审核程序、办理时限、发证方式,以及事项名称、时限、内容、流程等逐步统一标准,两地企业、居民在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专用窗口提交申请,通过全流程网办和异地代收代办等形式,即可实现“一窗受理”、就近办理。


△北京经开区和湖北十堰经开区代表签署《合作协议》


例如,办理湖北十堰经开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和变更登记等8个政务服务时,可在北京经开区政务服务大厅办理。办理北京经开区企业登记档案查询、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等10个政务服务事项时,可在湖北十堰经开区审批大厅办理。


两地的企业和老百姓

具体如何操作呢?



两地“跨省通办”的主要服务模式是线上“全程网办”和线下“代收代办”。


其中,对可实现全程网办的“跨省通办”事项,由异地“跨省通办”工作人员通过网办平台提出申请,通过视频连线等方式与业务属地部门进行远程指导,直至事项办结,建立全流程网办专人服务模式。


◆对于线下“代收代办”,明确业务流转程序,由一方“跨省通办”专窗工作人员按事项办理标准进行身份核验、收齐材料要件,通过中国邮政快递(EMS)寄送至业务属地部门进入受理程序。受理一方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受理、审批,并将办理结果通过网络或中国邮政快递(EMS)送达申请人。



下一步
北京经开区与十堰经开区还将在
产业人才和党政干部培养、高层次智库引入、
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山体水系生态治理、
光伏工业厂房升级改造、产业转移示范建设
等方面深度合作
把十堰制造的优质产品在北京广泛推广
让北京经开区优势资源向十堰倾斜
全力促进北京十堰对口协作共建共享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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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 | 静静  终审 | 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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