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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标准公布:每日373.10元

十堰发布 2022-05-08


来源 | 新华社、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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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20日分别公布


新的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金标准:


每日373.10元。
新标准适用的是2020年度全国职工日平均工资标准,自今年5月20日起执行。

国家统计局5月19日公布,2020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数额为97379元;日平均工资为373.10元。这一数额比去年的346.75元多了26.35元。

国家赔偿法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自2021年5月20日起审理国家赔偿案件时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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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 | 静静  终审 | 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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