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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治“不文明”!十堰开展五大整治行动,为期半年!

十堰发布 2022-05-08


来源 | 十堰晚报

微信合作服务/0719-8622235


记者近日从
2021年创文重点工作专题部署会上获悉
为积极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
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
推动《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全面落地落实
我市从现在起到年底利用6个月时间
主要针对
乱扔垃圾、随地吐痰,不文明养犬
非吸烟区、禁烟区吸烟,乱穿马路
逆行不文明交通,车辆乱停放等
“五大突出不文明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有效遏制各类不文明行为多发问题
全面提升城市精细化常态化管理水平


“乱扔垃圾、随地吐痰”专项整治


整治区域:主次干道、主要交通路口、公园广场、商业大街、背街小巷、社区(小区)、校园周边、农贸(集贸、批发)市场周边、商场超市周边、交通场站周边、城市商贸综合体周边、综合写字楼周边等重点区域。
整治标准:有相关劝导提示标识;无乱扔垃圾、车窗抛物,无随地吐痰现象;垃圾桶周边无垃圾外溢,地面垃圾清理及时,地面无垃圾、无痰渍。



“不文明养犬”专项整治


整治区域:主次干道、社区(小区)、背街小巷、景区景点、公园广场、商业大街、商场超市及周边、交通场站及周边、学校及周边、公交车出租车等交通工具、农贸(集贸、批发)市场及周边、城市商贸综合体及周边、综合写字楼及周边、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
整治标准:无遛狗不牵绳现象,犬粪清理及时;无携犬只进入商场、超市、酒店、银行网点等公共场所现象;无未为犬只戴嘴套乘坐公交车或乘坐出租车现象;街面无流浪狗现象;在机关、学校、医疗机构、集体宿舍等区域内无违规养大型犬只现象。



“不文明交通”专项整治


整治区域:主次干道、交通路口、商业大街等重点区域。
整治标准:重点路段、主要交通路口,重点时段有交管人员、志愿者在岗开展文明劝导;无机动车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和非机动车现象;无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现象;无行人乱穿马路、翻越交通隔离栏现象;无机动车、非机动车逆行现象。



“车辆乱停放”专项整治


整治区域:主次干道、商业大街、背街小巷、社区(小区)、校园周边、农贸(集贸、批发)市场周边、商场超市周边、交通场站周边、城市商贸综合体周边、综合写字楼周边、城乡接合部、乡镇等重点区域。
整治标准:停车泊位线应划尽划;无车辆乱停乱放现象;无车辆侵占堵塞无障碍通道、消防通道现象。

“控烟禁烟”专项整治


整治区域:宾馆酒店、交通场站、学校、医院、校外培训机构、公共场馆、农贸市场(便民市场)、公交车、网吧、商场超市、银行网点、营业厅、政务大厅、机关单位等重点区域。
整治标准:医院、学校内外全面禁烟;有控烟劝导员,有明显禁烟标识,室外门口设有灭烟桶;非吸烟区无烟具摆放,无正在吸烟现象,地面、垃圾桶、绿植花盆无烟头。



市创文办要求,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及时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按照职责要求,落实整治目标任务。市创文办将组织专班开展专项督查,定期通报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同时对整治行动中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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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 吴忠斌

编辑 | 孟楠  终审 | 陈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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