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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类!全市通办!

十堰发布 2022-05-08

昨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

关于十堰市不动产登记业务

实行“全市通办”的通告

8月30日起
十堰市部分不动产登记业务
实行“全市通办”






关于十堰市不动产登记业务

实行“全市通办”的通告


为持续提升不动产登记能力和服务水平,方便群众办事,十堰市部分不动产登记业务从2021年8月30日起将实行“全市通办”,以打造“受审分离、异地办理”的不动产登记服务新模式。



受理申请


申请人办理本市的不动产登记业务可根据自己工作、生活的范围,就近在全市任意一个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的“全市通办”窗口提出办理申请,并向受理窗口提交纸质材料,现场进行核验。


可申请的业务类型:

1.持房产证申请土地使用权随之转移登记;2.夫妻间更名;3.离婚析产;4.单位不动产坐落变更;5.个人不动产坐落变更;6.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件类型变更登记;7.土地及房屋一般抵押权首次登记;8.土地及房屋最高额抵押权首次登记;9.抵押权注销登记;10.两证合一;11.依申请更正登记;12.遗失补证。



异地缴费


业务资料受理完毕后,申请人只需扫描不动产所在地缴纳登记费的二维码,即可完成缴费。缴费发票由不动产所在地登记机构出具,与不动产权证书(证明)一并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至申请人指定地点。



属地审核


申请人申办的不动产登记事项,由不动产所在地登记机构负责审核。若业务审核不通过,申请人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的工作人员将联系申请人,告知补充相关材料。若审查不符合登记要求的,申请人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的工作人员将向申请人打印出具不予登记告知书,相关纸质材料原路退回,所收登记费退还申请人。



缮证发证


不动产所在地登记机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制作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后,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至申请人指定地点。



办理地点


十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电话:0719-8616787)


茅箭区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咨询电话:0719-8616787)


张湾区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咨询电话:0719-8616787)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咨询电话:0719-8616787)


郧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电话:0719-7239009)


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电话:0719-3567688)


郧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电话:0719-6230636)


竹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电话:0719-4228269)


竹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电话:0719-2721455)


丹江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电话:0719-5239017)


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电话:0719-5660322)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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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编辑 | 杨坤  责编 | 静静  终审 | 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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