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钱涨了!
记者从市劳动就业管理局获悉,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通知,我市从9月1日起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本次失业保险金提标,是依据省政府相关文件通知,将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90%进行调整。
十堰城区(含张湾区、茅箭区、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特区)由每月每人1242元提高到1485元,各县(市)区由每月每人1125元提高到1368元,净增额均为243元。
我市9月份失业金已于8月份按原标准核算发放,因此,9月份失业金增加部分将在10月份予以补发。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 “保就业” 决策部署,支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近日,全国妇联、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女性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提供职场辅导、深化校企合作
为女性高校毕业生提供实习岗位
落实就业补贴、高定工资档次等政策
支持女性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
■ 要落实就业补贴、高定工资档次等政策,引导女性高校毕业生到基层社区服务、教育医疗等人才紧缺领域就业。
■ 要支持灵活就业,探索研究数字经济时代女性就业创业新模式,对灵活就业的女性高校毕业生,按规定落实税收优惠、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
■ 用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24365 高校毕业生智慧就业平台”,有针对性地挖掘一批适合女性高校毕业生的岗位信息。
■ 做好就业帮扶,对就业困难的女性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援助,根据不同困难状况,分类开展就业帮扶。
■ 要强化市场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反映涉及就业性别歧视的问题及时核查处理,对涉嫌就业性别歧视的用人单位实施联合约谈。
推进大学生创业园建设
为女性高校毕业生创业创新提供服务
■ 组织开展女性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大赛、技能比武活动,为女性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打造更多交流、展示和服务平台。
■ 加大与商业金融机构合作力度,为女性高校毕业生提供多样化的金融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十堰发布综合秦楚网、湖北发布
责编 | 静静 终审 | 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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