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有变化!事关十堰房屋交易业务办理

十堰发布 2022-05-08

点击上方“蓝字”关注我们

十堰市委市政府官方微信

近日
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市税务局联合推进“一窗受理”工作
进一步缩减环节、缩短时限
优化流程、精简资料
让办事群众只进一次门
即可办完所有业务


房屋交易“一窗受理”


群众办理房屋交易业务需提前准备门牌证、土地证、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买卖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申请人到场);属委托代理的受托人需提供委托《公证书》。办理过程中,先在导询台取号,随后到“一窗受理”窗口办理,待合同网签、采相拍照、交易确认完成后,即可进行税务征收,开具税票,最后由不动产登记部门发证。

目前,张湾区、茅箭区、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同步印发“一窗受理”业务规范。三区“一窗受理”业务中,“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交易确认及撤销”“存量房赠与确认及撤销”“单位买卖房屋合同网签、单位卖给个人交易确认及撤销”三项业务可办理;有两类特殊情况不能办理,即集体土地个人自建房不能办理相关业务,当事人需到不动产服务窗口咨询;有需要办理资金监管业务的,当事人需到市民服务中心办理。
市民对房屋交易、税费、不动产登记有疑问的,请拨打以下电话详细咨询:
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0719-8611737市不动产登记中心:0719-8616787市税务局:0719-8113122


往期推荐(戳下方标题)

今晚起,十堰这些地方将停气!


先落户后就业!湖北大学生就业创业新政→


车被堵了?莫急,114帮您一键移车!



来源 | 十堰日报

责编 | 静静  终审 | 邓华

扩散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