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有变化!事关十堰房屋交易业务办理
点击上方“蓝字”关注我们
十堰市委市政府官方微信
房屋交易“一窗受理”
目前,张湾区、茅箭区、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同步印发“一窗受理”业务规范。三区“一窗受理”业务中,“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交易确认及撤销”“存量房赠与确认及撤销”“单位买卖房屋合同网签、单位卖给个人交易确认及撤销”三项业务可办理;有两类特殊情况不能办理,即集体土地个人自建房不能办理相关业务,当事人需到不动产服务窗口咨询;有需要办理资金监管业务的,当事人需到市民服务中心办理。
市民对房屋交易、税费、不动产登记有疑问的,请拨打以下电话详细咨询:
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0719-8611737市不动产登记中心:0719-8616787市税务局:0719-8113122
责编 | 静静 终审 | 邓华
扩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