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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出台!举报属实最高一次性奖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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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联合出台《湖北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系湖北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首个综合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举报奖励办法》明确,公众举报线索一经查实,最高可一次性奖励金额10万元,累计不超过20万元。
电话举报:12369、12345;
网络举报:“12369环保举报”公众号及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门户网站;
来信来访举报: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信访接待部门;以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布的其他举报途径。
来源 | 湖北日报
编辑 | 杨坤 责编 | 静静 终审 | 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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