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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出台新办法!招才引智有奖,最高4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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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天下英才而用之
十堰招才引智再出“大招”
各县(市、区)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现将《十堰市招才引智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十堰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11月25日
日前
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发布
《十堰市招才引智奖励办法》
奖励对象是哪些?
奖励标准如何?
你关心的重点都来啦~
奖励对象
为在推介和引进高层次人才或团队(3人以上,下同)来堰创新创业中起直接、关键作用的机构和个人。
1.机构是指具有合格资质的高校、科研院所、中介组织、人才服务组织、人才联谊会、人才协会、创新中心、专业协会、孵化器、企业、海外侨团组织、留学生社团、知名高校校友会、华商会、招才引智工作站等机构;
2.个人是指除十堰市财政全额保障人员外的自然人。
高层次人才(团队)
四个层次
➤第一层次: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获得国家级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重大奖项的专业技术人才;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一等奖获得者(排名前三);国家重点人才项目专家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具有重大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国际一流学科领军人才或高层次创新创业项目(含预备项目)团队;全球500强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职业经理人)等。
➤第四层次:国家“双一流”大学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我市急需紧缺专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获得者(近五年内取得,项目主要完成人);省内外大型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职业经理人);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在国内重点行业、重点学科、重大工程、重大科技项目等领域的学术或技术带头人;高新技术产业、支柱产业以及重点工程急需的高端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其他急需紧缺专业或技能型人才等。
奖励标准
➤引荐中高层次人才(团队)来堰创业,创办(领办)企业在堰注册并正常运营一年以上,按照年纳税600万元以上、500万元至600万元之间、400万元至500万元之间、300万元至400万元之间(含下限不含上限),分别给予引荐主体4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
本次,十堰市招才引智
奖励办法的出炉
展示了十堰聚天下英才
而用之的决心和信心
为十堰争抢高尖人才
建设现代新车城、绿色示范市
提供了更强大的支撑!
来源 | 十堰政府网、十堰日报
编辑 | 杨坤 终审 | 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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