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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最新征地公告!补偿安置方案公布!

十堰发布 2022-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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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征地信息来了!

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政府
于2022年1月27日发布
《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政府征用土地公告》
征收转用十堰市张湾区
汉江路街道双楼门村
罗家岗社区、八亩地村
龙潭湾村土地


(点击下图查看征地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国土资源部《征用土地公告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0号)的规定,现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被征收土地的基本情况


被征收土地位于十堰市张湾区汉江路街道双楼门村、罗家岗社区、八亩地村、龙潭湾村,拟申请用地总面积15.4754公顷,其中农用地14.0458公顷(含耕地2.3716公顷),建设用地0.8015公顷,未利用地0.6281。
按权属和地类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5.2981公顷,其中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14.0458公顷(含耕地2.3716公顷)、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0.8015公顷、农民集体所有未利用地0.4508公顷;国有土地0.1773公顷,其中国有未利用地0.1773公顷。


征收土地补偿费

(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标准和数额


依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19〕22号)、十政函〔2020〕8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制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下:
(一)根据十堰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该村位于张湾区汉江路街道,属I类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为:60200元/亩,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偿费占60%。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双楼门村
林地:11.5050亩1.土地补偿费:11.5050亩×(60200元/亩×40%)≈277040元2.安置补助费:11.5050亩×(60200元/亩×60%)≈415561元3.林木补偿费:11.5050亩×3325元/亩≈38254元
建设用地:4.4475亩1、土地补偿费:4.4475亩×(60200元/亩×40%)≈107096元2、安置补助费:4.4475亩×(60200元/亩×60%)≈160644元
地上附着物:挡土墙(干砌):76.63㎡x160元/㎡≈12261元
以上费用总额合计: 壹佰零壹万零捌佰伍拾陆元整(小写101.0856万元)


罗家岗社区
水浇地:12.1605亩1.土地补偿费:12.1605亩×(60200元/亩×40%)≈292825元2.安置补助费:12.1605亩×(60200元/亩×60%)≈439237元3.青苗补偿费:12.1605亩×5850元/亩≈71139元
林地:34.1865亩1.土地补偿费:34.1865亩×(60200元/亩×40%)≈823211元2.安置补助费:34.1865亩×(60200元/亩×60%)≈1234816元3.林木补偿费:34.1865亩×3325元/亩≈113670元
坑塘水面:0.6780亩1.土地补偿费:0.6780亩×(60200元/亩×40%)≈16326元2.安置补助费:0.6780亩×(60200元/亩×60%)≈24489元3.青苗补偿费: 0.6780亩×5850元/亩≈3966元
地上附着物:1.经济林(挂果):206株x150元/株=30900元2.经济林(未挂果):5株x20元/株=100元3.阔叶林(15cm以上):16株x100元/株=1600元4.风景林(5cm以下):90株x50元/株=4500元5.风景林(5cm-10cm):78株x360元/株=28080元6.风景林(10cm-30cm):1株x720元/株=720元7.风景林(15cm以上):10株x1200元/株=12000元8.室外排管(φ500):4mx275元/m=1100元9.水沟(有盖):96.4mx120元/m=11568元10.水泥地坪(20cm>厚度≥10cm):1926.14㎡x70元/㎡≈134830元11.水泥地坪(厚度≥20cm):318.12㎡x100元/㎡≈31812元12.水井:8mx200元/m=1600元13.挡土墙(浆砌):48.22㎡x220元/㎡≈10608元14.挡土墙(干砌):150.075㎡x160元/㎡≈24012元15.坟墓(新):18座x4600元/座=82800元16.坟墓(旧):279座x4300元/座=1199700元
以上费用总额合计:肆佰伍拾玖万伍仟陆佰零捌元整(小写459.5608万元)


八亩地村
水浇地:20.7675亩1.土地补偿费:20.7675亩×(60200元/亩×40%)≈500081元2.安置补助费:20.7675亩×(60200元/亩×60%)≈750122元3.青苗补偿费:20.7675亩×5850元/亩≈121490元
林地:111.3690亩1.土地补偿费:111.3690亩×(60200元/亩×40%)≈2681766元2.安置补助费:111.3690亩×(60200元/亩×60%)≈4022648元3.林木补偿费:111.3690亩×3325元/亩≈370302元
建设用地:5.1105亩1.土地补偿费:5.1105亩×(60200元/亩×40%)≈123061元2.安置补助费:5.1105亩×(60200元/亩×60%)≈184591元
地上附着物:1.经济林(挂果):47株x150元/株=7050元2.风景林(5cm-10cm):39株x360元/株=14040元3.水沟(有盖):188mx120元/m=22560元4.水泥地坪(20cm>厚度≥10cm):595㎡x70元/㎡=41650元5.挡土墙(浆砌):132.88m³x220元/m³≈29234元6.挡土墙(干砌):338.485m³x160元/m³≈54158元7.坟墓(新):3座x4600元/座=13800元8.坟墓(旧):49座x4300元/座=210700元
以上费用总额合计:玖佰壹拾肆万柒仟贰佰伍拾叁元整(小写914.7253万元)


龙潭湾村
水浇地:2.6460亩1.土地补偿费:2.6460亩×(60200元/亩×40%)≈63716元2.安置补助费:2.6460亩×(60200元/亩×60%)≈95573元3.青苗补偿费:2.6460亩×5850元/亩≈15479元
林地:17.3745亩1.土地补偿费:17.3745亩×(60200元/亩×40%)≈418378元2.安置补助费:17.3745亩×(60200元/亩×60%)≈627567元3.林木补偿费:17.3745亩×3325元/亩≈57770元
建设用地:2.4645亩1.土地补偿费:2.4645亩×(60200元/亩×40%)≈59345元2.安置补助费:2.4645亩×(60200元/亩×60%)≈89018元
集体未利用地:6.7620亩1.土地补偿费:6.7620亩×(60200元/亩×40%)≈162829元2.安置补助费:6.7620亩×(60200元/亩×60%)≈244243元
国有未利用地:2.6595亩1.土地补偿费:2.6595亩×(60200元/亩×40%)≈64041元2.安置补助费:2.6595亩×(60200元/亩×60%)≈96061元
地上附着物:1.经济林(挂果):234株x150元/株=35100元2.风景林(5cm-10cm):1株x360元/株=360元3.水泥地坪(厚度≥20cm):1314.3㎡x100元/㎡≈131430元4.粪池(其他):2.06m³x100元/m³=206元5.砌体(砖砌围墙)71.7m³x480元/m³=34416元6.挡土墙(浆砌):420.379x220/㎡≈924837.挡土墙(干砌):720.49㎡x160元/㎡≈115278元8.坟墓(旧):8座x4300元/座=34400元
以上费用总额合计:贰佰肆拾叁万柒仟陆佰玖拾叁元整(小写243.7693万元)


补偿费用的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该宗地安置补偿费用合计为838.4570万元。安置方式采用货币安置为主和社会保险安置为辅的方式。自公告之日三个月内,由财政专款全额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


其他有关征收土地

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及相关权利人对以上补偿安置方案可以提出意见,对本方案有异议要求听证的,请于2022年2月8日前,将听证申请以书面形式送达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湾分局,由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湾分局组织召开补偿安置方案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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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杨坤 责编 | 静静 终审 | 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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