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公布两份名单!有你认识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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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命名十堰市第八届道德模范的决定》
道德模范是标注城市道德高度的精神坐标,引领城市文明进步的时代楷模。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落地生根,全面加强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我市持续开展七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共评出市级道德模范71人(组)、提名奖71人(组),推荐产生全国道德模范1人、提名奖1人,省级道德模范6人,推动形成了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十堰、满城好人的社会氛围。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市第六次党代会提出了建设“好人之城”、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奋斗目标,更加需要深入推进公民思想道德建设,以崇高道德感召鼓舞,以模范榜样示范引领,为推动高质量发展铺筑文明底色、汇聚道德力量。
为充分展示近年来我市思想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激发广大市民群众奋斗新时代、奋进新征程的精神力量,根据中央、省文明委工作部署,2021年3 月,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市城市文明创建中心、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组织开展十堰市第八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按照优中选优、层层把关原则,经过宣传发动、广泛推荐、综合审查、媒体公示等程序,市委文明委决定,授予翁新强等14名同志十堰市第八届道德模范、陆龙武等10名(组)同志十堰市第八届道德模范提名奖。
各地各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奋力开创道德建设新局面,着力弘扬共筑美好生活梦想的时代新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广泛深入开展道德模范学习宣传和关爱礼遇活动,通过宣传宣讲、文明实践,讲好道德模范故事,传播道德正能量,引导全市人民宣传模范、学习模范、崇尚模范、关爱模范、争当模范,不断提高思想觉悟、精神境界、道德水准和文明素养,把榜样力量转化为奋进新时代的生动实践,共同打造“一城山水、满城好人”品牌,为建成鄂西省域区域性中心城市提供更为主动的精神力量、更为坚实的道德支撑,以精神文明建设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助人为乐模范(2名)
十堰市第八届道德模范提名奖名单
2022年第一季度
“十堰好人·楷模”名单
常 武 男 生前系十堰市公安局张湾区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
胡 琼 男 生前系房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王双华 女 十堰市佳裕公司“雷锋号”车队驾驶员
来源 | 十堰日报、十堰晚报
编辑 | 杨坤 责编 | 静静 终审 | 张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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