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曝光!88名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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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有关规定,现对已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员依法进行以下信用惩戒:
一、将失信被执行人失信信息向社会公布。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录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并定期通过微信、微博、抖音等平台曝光。
二、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征信机构通报。被执行人失信信息由征信机构在其征信系统中记录;国家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将失信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和相关部门。
三、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被执行人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1.限制乘坐飞机、列车软卧、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
2.限制住宿四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及其他高等级、高消费宾馆、酒店,限制在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限制购买房产、土地等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4.限制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5.限制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6.限制旅游、度假;
7.限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8.限制支付高额保费购买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产品。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述行为。
四、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进行消费经查证属实的,本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竹溪县人民法院受理社会公众对涉案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举报,
举报电话:
0719-2730633
18120535701
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来源 | 竹溪县人民法院
编辑 | 西鱼 责编 | 静静 终审 | 张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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