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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奖励30万!十堰一地出台重磅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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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切实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近日,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
《关于支持市场主体倍增发展的六条意见》
快来看看
在房县注册登记开办企业,并正常营业1年以上的市场主体,经现场核查合格后,按2000元/户的标准予以补助。
在县内注册的分公司转成法人公司,且年地方贡献税收达20万元以上的,次年按2万元/户给予该企业一次性奖励。
来源 | 房县政府网
责编 | 静静 终审 | 张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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