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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评!十堰130个乡镇1408个便民窗口全部纳入!

十堰发布 2022-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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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能力建设提升基层便民服务质效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按照省政府、省纪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统一安排部署我市决定开展全市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群众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群众评”活动






一、评议对象


全市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各服务窗口、职能部门提供便民服务的基层站所。


二、评议时间


2022年6月15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下一年度评价周期从1月1日起至12月底止。


三、评议内容


1.办事成效。是否存在办事效率低下、未按承诺时限办结、敷衍推搪、往返跑多次等办不成事的问题。


2.办事体验。是否存在政务服务事项“明进暗不进”,不能办理进驻事项清单中所列事项,对群众态度冷漠生硬、便利设施不齐等影响办事体验的问题。


3.服务能力。是否存在“综合窗口”改革推进缓慢,工作人员对综窗所办理事项收件形式审查材料和注意事项不能做到“一口清”、不一次性告知办事要求、不会操作统一受理平台等服务能力不高的问题。


4.工作作风。是否存在工作人员迟到早退、无故脱岗离岗、玩忽职守、吃拿卡要等工作纪律松弛、作风不正的问题。



评议方式



群众在乡镇(街道)现场或线上办事均可进行评价。全市130个乡镇(街道)1408个服务窗口分别配置有评价二维码,群众办理各乡镇(街道)已认领发布的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评价范围。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职能部门基层站所窗口现场办理的,可以通过微信扫“便民服务群众评”二维码进行服务评价,在湖北政务服务网网上办理的,可以通过“好差评”系统线上评价。




意见回复


对群众提交的不满意内容,各县市区行政审批局对乡镇(街道)实行一周一反馈,由乡镇(街道)组织核实并回复办事群众。一般性问题,乡镇(街道)自收到反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之内予以回复,复杂性问题及时予以答复。县市区行政审批局按月将评价意见、回复处理等情况反馈至市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科。

结果运用
根据群众评价情况,服务口碑好、质效高的乡镇(街道)和窗口,参与“便民服务十优乡镇(街道)”“十优满意窗口”评选,由政府通报表扬;群众满意度低,便民服务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评选“便民服务十差乡镇(街道)”“十差不满意窗口”进行通报批评,并将相关问题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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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十堰市行政审批局

辑 | 西鱼  责编 | 静静  终审 | 张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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