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50万!十堰发放购房补贴,还有这些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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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给予购房补贴
为支持群众的合理住房需求,鼓励更多来(返)堰就业创业人才安居十堰,我市对三类群体在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时,给予相应补贴。
●《通知》明确,《武当人才支持计划实施细则》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在十堰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按照相关规定给予5万元—50万元的购房补贴。
●在堰首次就业(含返乡创业)二年内的博士、硕士、本科毕业生 (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专科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一次性发放6万元、5万元、3万元、2万元购房首付补贴券。
●国家、省、市级劳动模范、道德模范、工匠及二等功以上复员退伍军人(含)获得者等新购住房的,按国家级、省级、市级三个档次一次性分别发放6万元、4万元、2万元购房首付补贴券。
《通知》对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也进行了调整,允许本市单位缴存职工在异地(省内)为本人或父母、子女购买自住住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本市外单位缴存职工在十堰为本人或为父母、子女购买自住住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通知》明确,十堰市内金融机构根据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变动情况,适时适度调整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鼓励商业银行做好重点房地产企业风险处置项目并购金融支持,重点支持优质房地产企业兼并收购出险和困难大型房地产企业的优质项目。鼓励各商业银行整合信贷、投行、金融市场等业务资源,为重点房地产企业风险处置项目出让和兼并收购提供融资顾问服务,对兼并收购出险和困难房地产企业项目的并购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
加快推进城市规划区和计划收储土地范围内房屋征迁工作,对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和城区危房征收项目继续执行棚改优惠政策。
《通知》调整了土地出让竞买保证金比例,新出让土地按出让起始价的20%确定竞买保证金。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土地买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一个月内,缴纳不低于成交价款50%的首期土地出让金,余款一年内付清。
同时,《通知》改进了住房维修资金缴纳方法。对商品住宅(含综合体)项目地下车位暂不进行不动产登记的,由开发企业提供地下车位交存维修资金总金额1.5倍的优良资产(住宅或商业用房)作为担保物,并承诺在商业部分完成登记后,1年内补清地下车位维修资金后,可先办理商业部分的不动产证。
在房地产开发项目验收环节,对于建设项目在面积、高度、位置、间距、退距、色调、配套设施、停车位(库)等方面与规划审批的误差,在合理范围内的,据实办理核实核验手续。
针对棚改、旧改等房地产领域历史遗留问题,也将加大解决力度。
十堰城区今年第二期公租房
明日摇号
记者获悉,十堰城区2022年第二期公租房摇号将于6月24日在市房地产服务中心十楼会议大厅(汉江南路15号)举行。
经审核公示,十堰城区2022年第二期公租房摇号配租申请人共108户,此次公租房配租共17个项目236套房源,分别为家和苑、锦绣南山、民兴大厦、众兴大厦、福泽青城、翱达公馆、大学星城、香山郡、书香嘉苑、阳光金苑、蓝宝湾、东环世纪广场、凤凰金街、翰林世家、华夏公馆、金港福座、丽景湾花园。
十堰市公租房配建管理中心提醒,公租房申请随时受理,根据房源交付情况适时组织配租。详情请关注市房地产服务中心网站或咨询8110851。详细地址:汉江南路15号房地产服务中心503室。
来源 | 十堰晚报
记者 | 徐国文 通讯员 | 李元文
责编 | 静静 终审 | 张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