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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首例!她用北京公积金在十堰买了一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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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首例!十堰一女子使用外地缴存的公积金贷款在十堰购房
日前,记者从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了解到,自7月6日开通异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我市购房可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已有数百人咨询此类业务具体条件和流程。截至目前,已有多人成功办理,今年35岁的黄女士便是我市首位成功办理该业务的异地单位缴存职工。
黄女士是十堰郧西人,毕业后一直在北京租房工作生活。眼看父母年龄越来越大,黄女士便有在家乡十堰购买一套住房的想法。“前两年我就有回来买房的想法,但由于我的公积金一直交在北京,当时没有相关政策,所以就一直没有付诸行动。”黄女士告诉记者,今年7月初她休假回十堰的时候了解到外地的单位缴存职工可以在十堰用公积金购房贷款后,她就前往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办事处咨询了解。“我7月11号到服务窗口询问需要准备的相关资料,7月12号提交申请,7月14号审核就已经通过,资料也已经转交银行。中间只用了两天,真的非常迅速。”黄女士笑着说。
记者从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办事处了解到,7月6日出台异地单位缴存职工可在十堰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政策后,第二日就有近400位市民咨询该业务。“这几天我们也办理了很多件异地单位缴存职工在十堰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业务,除了北京的黄女士之外,还有来自深圳、上海、四川等地的市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办事处工作人员魏亚楠表示,现在办理这项业务需要准备的材料可以通过相关网站直接下载,无需借款人两地往返,十分便利。
来源 | 秦楚网
文、图 | 记者 张蒙强 通讯员 | 刘媛媛
编辑 | 孟楠 责编 | 静静 终审 | 张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