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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新能源汽车!这种税,继续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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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发改委了解到,截至8月,我市共有新能源汽车8900余辆,新能源汽车数量大幅增加。另外,经过几年的努力,充电桩建设运营单位17家,经国网报装建成投运的充换电站161座,充电桩1740个。近期,记者从国网十堰电动汽车公司了解到国庆节前后我市又有9座充电站陆续开放为市民服务目前我市充电桩建设情况如何?公共充电桩分布在什么地方?个人安装充电桩需要哪些手续?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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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数量大幅增长配套设施不断完善“目前新能源汽车销售非常火爆,基本都要排队等车,顾客购买车辆后我们会赠送充电桩及安装服务。”浙江路一家新能源汽车4S店的销售人员告诉记者,“买车的人越来越多,大家也逐渐意识到了新能源汽车的优势。”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新能源汽车的智能化、舒适性、低碳环保以及其日常出行成本低等优势是不少市民选择的原因。据了解,截至8月,我市共有新能源汽车8900余辆,新能源汽车数量大幅增加。面对日益增多的新能源汽车,加装充电桩的呼声越来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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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再增9个充电站为绿色出行“加油”点击下方链接查看此前报道
十一前后投用!十堰新增9座汽车充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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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充电开销百把元出行成本大大降低“我的混动汽车每次充电也就20-30分钟,一次只需要15元,可以满足100公里的续航。”市民周先生告诉记者,今年7月,他购买了一辆新能源汽车,充电站代替了加油站,成为他最常去的地方。“我每周来充2次电,这样算下来一个月的开销就差不多在140元,比起以前每月1000元的油费,现在出行成本低了不少。”
记者还看到了不少纯电动车型的车主前来充电。网约车司机王师傅告诉记者,他在这里使用直流快充桩,40分钟左右就可以完成充电,只需要支付电费不到50元,续航能达到400公里。“按照现行的充电花费,百公里耗电仅需十几块钱,非常划算。”王师傅说。
随着新能源汽车数量的上涨,不少市民反映充电车位被占、充满了电车不走的情况也时有发生。“有些燃油车占用了充电的位置,导致我们电动车主看得到桩却充不了电。”电动车主张先生告诉记者,“希望燃油车主自觉遵守规则,不要占用电车车位,也希望相关部门出台相应的法规对这种现象进行处罚,保障我们充电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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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可以安装充电桩需向物业和供电部门申请“在我们小区地下停车场,就有不少业主自主申请安装了充电桩。”上海路一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说,“业主有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需求时,我们物业开具车位及允许施工证明,业主拿着这份证明再向电力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安装时,我们物业协调安装具体事宜。”
国网十堰供电公司的工作人员介绍,个人在自有固定车位加装自用充(换)电设施,需向小区物业管理和属地供电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可加装自用充(换)电设施,接入小区供电系统。
个人到属地供电部门申报(也可以通过“网上国网”App进行提报申请)时要提供车位使用证明、产权人身份证明以及物业开具的车位及允许施工证明等资料。值得注意的是,供电部门上门安装部分仅到电表,表后线(电表到车位的电线)由市民自行请专业人员施工。
一、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二、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管理。自《目录》发布之日起购置的,列入《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属于符合免税条件的新能源汽车。
三、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四、2022年12月31日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可按照本公告继续适用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其他事项,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2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等文件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