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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绿色低碳用能转型行动
(二)实施公共建筑能效提升行动
充分利用自然采光,选择智能高效灯具,实现高效照明灯源使用率100%。
通过运用物联网、互联网技术,实时采集、统计、分析建筑用能数据,优化空调、电梯、照明等用能设备控制策略,实现智慧监控和能耗预警,提高公共机构能源使用效率。
鼓励申报绿色数据中心评价,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
倡导干部职工积极参加植树造林活动,自愿投资认种认养树木,争做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者、实践者和推动者。
推动公共机构参考技术集和案例集,结合实际进行应用,提升绿色低碳技术的推广应用实效。
在办公用品、物业、餐饮、合同节能等采购需求中,强化绿色低碳管理目标和服务要求。
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积极推动公共机构以适当的方式参与碳排放权交易。
发挥公共机构表率作用,带头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推动逐步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
到2025年底前,市、县两级党政机关全面达到节约型机关或节能、节水示范单位创建要求;同步推进绿色机关、绿色学校、绿色医院、绿色食堂等系列创建活动。
制止公共机构食堂餐饮浪费,常态化开展“光盘行动”,推行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
(五)实施绿色低碳管理强基行动
完善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每年采集公共机构基本信息、能源资源利用及碳排放相关数据,并将碳排放量纳入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指标体系。
通过组织线上、线下培训加强节能知识及相关政策、法规、制度的宣传贯彻,增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干部队伍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的能力和本领。
结合世界环境日、世界粮食日、全国节能宣传周、中国水周、绿色出行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充分利用公共机构自身宣传终端,面向全社会宣传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增强社会公众绿色低碳意识,营造绿色低碳生活新风尚。
来源 | 十堰广电、十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