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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前,全市工商业用户必须安装!

十堰发布 202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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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十堰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自6月22日开始,十堰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组建工作专班,对气瓶充装单位、压力管道使用单位开展安全检查,并配合燃气主管部门对餐饮场所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市市场监管局督查专班对各县(市、区)液化石油气气瓶充装单位和压力管道天然气使用单位,以及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燃气领域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检查气瓶充装站许可取证条件、气瓶定期检验、压力容器使用管理和落实应急预案等情况,实地查看气瓶充装质量安全充装记录、餐饮行业安装燃气报警器及使用气瓶等,对发现的问题现场督办整改。


同时,市市场监管局广泛宣传液化石油气钢瓶使用及燃气安全知识,督促全市各液化石油气气瓶充装单位、各压力管道天然气使用单位立即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发现安全隐患停业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开展经营。




为有效防范和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今日,十堰市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公告,全市工商业用户(餐饮、娱乐、服务、工业等)必须在2023年7月15日前完成符合标准的燃气用具连接用不锈钢波纹软管、可燃气体报警装置、自闭阀(切断阀)的安装和更换。逾期未完成的,将一律暂停燃气供应,直至整改完成符合安全用气条件后方可恢复供气。


如何做到燃气安全使用?9个安全提示请牢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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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的安全使用关系到千家万户大家一定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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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孟楠  责编 | 静静  终审 | 彭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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