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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异地就医!办理条件、流程→
十堰职工医保如何办理异地就医手续?
在外省发生急诊
如何办理异地就医手续?
异地就医备案是永久有效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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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
十堰政府网推出
《异地就医服务攻略》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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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近期拟在或已在异地同一地区连续居住生活半年以上的人员。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拟派驻异地连续工作半年以上的人员。在校学生寒暑假或因病休学期间回到户籍所在地,以及在异地分校学习、实习期间,比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且不受半年以上的时间限制。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1)异地转诊人员:指因病情需要前往异地就医,且经医保定点三级医疗机构出具转诊证明的人员。 (2)异地急诊抢救人员:指因紧急救治或抢救需要,在异地医疗机构接受紧急诊疗的人员。 (3)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指非急诊抢救且未办理转诊的自行临时外出就医的人员。
1.《湖北省十堰市城区异地安置人员登记备案表》(两份),选择一个地市级城市作为本人的安置地;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海南、西藏、新疆建设兵团为省级安置地,不用备案到地市。
2.本人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复印件。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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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十堰市三甲医院转诊:因病情需进一步到上级医疗机构检查治疗的,市三甲医院直接在医保平台办理转院。
2.急诊住院:住院三日内将急诊住院通知书和社保卡复印件拿到市民服务中心一楼78-79号医保窗口办理住院备案手续,也可在鄂汇办App上办理,办理备案后持社保卡到医院办理医保登记手续,出院直接报销结账。
咨询电话:0719-8629003。
温馨提示:有效期内参保人员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可随时取消。
在外省发生急诊,如何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参保人员可通过市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或者通过政务网、鄂汇办、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办理异地急诊备案手续。在参保地备案后,持社保卡在就医地医院医保科(窗口)办理医保登记住院手续后,按医院规定出院可享受医保住院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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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 王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