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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人注意!这类电价有变

十堰发布 202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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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湖北省发改委获悉自2023年12月1日起湖北省将分三个时段试行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分时电价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一、执行范围 


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的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在执行居民合表用户电价的基础上,实行分时电价政策。 二、时段划分及电价标准 平段7:00-17:00,高峰时段17:00-23:00 (其中20:00-22:00 为尖峰时段),低谷时段23:00-次日7:00。平段用电价格执行居民合表电价对应标准;高峰、尖峰时段用电价格以平段电价为基准,每千瓦时分别提高0.1元、0.2元;低谷时段用电价格以平段电价为基准,每千瓦时降低0.15元。 三、执行方式 分时电价政策由居民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产权主体自愿选择,电网企业应在收到申请5个工作日内免费更换或调整分时电能表,更换或调整完成后次月开始执行。分时电价政策选定后执行周期不少于12个月,不选择执行分时的仍按原方式计价。四、有关要求 各级发改部门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知晓率。电网企业要认真部署、周密安排,按照方便用户的原则,及时安装调整相关计量装置。新建的居民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原则上采用智能设施,满足有序用电和电力需求响应要求。本通知自2023年12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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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韩晓玲  责编 | 静静  终审 | 彭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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