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十堰最新招聘!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留鄂来鄂就业创业,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满足学校用人需要,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湖北医药学院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岗位表
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31日,招满即止。
采取现场和网上报名的方式。
现场报名地点:湖北医药学院人事处(十堰市茅箭区人民南路30号湖北医药学院科教综合楼16楼)
网上报名电子邮箱:hbmursc@163.com
联系人:张老师、朱老师联系电话:0719-8875316
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2.学校根据应聘者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核名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不另行通知。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实行百分制,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80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按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100%。若面试成绩相等,由考核组增加综合应用能力加试,加试得分高者排名在前。
面试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负责通知。
(二)体检参照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心理测试由湖北医药学院组织进行。
(三)考察工作由用人部门(学院)负责。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申请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申请备案。
(二)新招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在核查档案中,如与招聘条件不一致、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须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有工作经历的拟聘用人员,须在入职前与原单位解除合同。
政策咨询电话:0719-8875316
监督举报电话:0719-8891077
往期推荐(戳下方标题) ★买菜、过早、养老.....今年十堰将建65个“圈”
★这些业务不用回老家办了
★提前预约!退钱了!
★这些业务不用回老家办了
★提前预约!退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