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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券又来了!

十堰发布 202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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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15日从市商务局获悉2024年第二轮第二批次“惠购湖北”新春消费券于3月16日10:00开始在美团、抖音、翼支付、建行生活四大平台发放核销有效期截至3月22日24:00


据悉,“惠购湖北”新春消费券初步安排两轮发放。第一轮共两批次的消费券已全部投放完毕。第二轮分三批次发放,分别于3月7日、3月16日、3月25日发放。


“惠购湖北”新春消费券设置商超券、餐饮券两种类别。商超券包括30元、80元、120元三种面额;餐饮券包括20元、50元、80元三种面额。市民可通过美团、抖音、翼支付、建行生活四大发券平台输入“湖北消费券”后搜索申领,还可通过“十堰商务”微信公众号,后台回复关键词“新春消费券”进行申领。


活动期间,湖北省内消费者根据手机GPS定位所在市州区域,通过本人手机在发放服务平台应用程序(App)上抢领本市州“惠购湖北”新春消费券。在每批次消费券发放时,消费者可同时在所有发放服务平台抢券,但在同一平台只能从商超、餐饮两类消费券中任选一类消费券的一种面额抢领,即每人每批次在单个平台最多只能抢领1张消费券。


需要提醒的是,活动期间,消费者在各市州区域抢领的消费券仅限于在该市州区域使用,不支持跨市州区域使用。消费者抢领的消费券使用截止时间为从消费券投放当日开始计算的7个自然日(即第7日24:00),逾期作废。例如,3月16日10:00投放的消费券,使用截止时间为3月22日24:00。其他时段投放的消费券使用截止时间依此类推。逾期作废的消费券,其资金自动退回发放服务平台账户,滚投到下一批使用。


活动期间,消费券需在发放服务平台符合条件的商场、超市、餐饮等线下实体商户门店和经营场所进行消费并在线支付时使用,不得用于购买香烟、加注机动车燃油以及充值、预存等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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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秦楚网
编辑 | 韩晓玲  责编 | 静静
初审 | 陈玉  终审 | 彭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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