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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医 院
Foria对自己第一次上医院的记忆特别强烈:
老公刚好出差,父母又不在身边,整个人晕得分不清东南西北,却只能强撑着一个人去刷住院卡,一个人去缴纳费用,一个人去领药。
扶着墙慢慢慢慢走,走进电梯用头靠着的墙壁,感觉整个世界都快颠倒过来,身边被浓浓的消毒水包围。
总算来到病房,门外似乎有焦急的脚步和争吵,以及搬运医疗器械的叮咚。
恍惚中有人握紧了自己的手,接着便是一下刺骨的疼痛,然后听到护士推动药台、带上房门。
就这样迷迷糊糊不知道躺了多少天,没人问候、没人陪伴、也没人前来看望。
难受得连呼吸都成问题,最大的感受就是:健康是上天多么美好的赐予啊。
台湾著名作家张晓风在《这杯咖啡的温度刚好》中写道:
如果容许我多宣布一天公定假日,我一定这样规定:
这一天不能用来娱乐或旅行,而是强迫人们去医院参观一下人类的「生老病死」。
只有到了医院,你才会发现:
能无痛无痒地坐在这里酣畅淋漓地表达自己的思想;
能下班后自由欢快地行走在蓝天白云之下;
能在八小时之外,约上三五好友沏一壶香茗、聊聊身边事是多么幸福、多么难得。
去医院走走,你才会明白:和健康相比,人生没有什么是放不下的。利益可以、金钱可以、荣耀更可以。
02
墓 地
南开大学的卢帧教授曾花了5年的时间穷游49个国家,除了看风景,他每到一个地方都一定要去拜访当地的名人墓地。
他说:「旅行其实不在于你走了多远,花了多少钱,拍了多少照片,而在于你改变了看问题的方式。而墓地,则是最好的地方。」
有位成功的企业家每天都会提着沉重的文件包回家,工作到深夜。
每天却依然焦虑不安,身体也开始吃不消,便去看医生。
医生问:「你回家为什么还要看那么多的文件呢?」
「因为都是要处理的急件。」
「难道就没人帮你吗?你的助手、副总呢?」
「不行啊,这些都是要我亲自批示的呀!」
「这样吧,我给你开个处方……」
企业家接过医生写好的处方,上面潦草地写着两行字:「每天都去墓地散步两小时,每周要走满一圈。」
企业家不解:「这是什么意思?」
医生说:「你去了就会明白的!」
企业家默然离去,按照医生的指示每天到公墓散步两小时。
一年后,所有的问题都迎刃而解,企业家不再事无巨细、面面掌控,而公司的业绩似乎也变得越来越好。
企业家似乎也渐渐明白:原来在生死面前,其他的事情是如此的微不足道,没有什么是放不下的。
著名学者许子东说道:「人生如果有什么事情想不通,到墓地看看就通了。」
因为墓地,就是人生的缩影。
其实墓地并非晦气缠绕的地方,在一个文化发达的国家,墓地就是文化的象征。
在欧洲,不少墓地都是建在市中心,甚至是街心花园,而且建得很美丽,有绿树、鲜花、椅子。
在法国巴黎,墓地甚至比埃菲尔铁塔更具文化象征意义。
其中最著名的属拉雪兹神甫公墓和蒙帕纳斯公墓,每天这里都有大量的游人前来散步,还有来自世界各地的游客慕名而来。
去墓地走走,我们才最能真切地体会到生命的脆弱和短暂。
让我们明白生活中的那些磕磕绊绊是多么的美好,让我们学会珍惜时间,珍惜身边所有的人。(点击链接:既然死亡终将要来临,那我们为什么而活着?)
作家木木说:
人生最伟大的意义,就是在于即使我们知道了我们每一个人的大结局,但我们依然还认真地活在这个世上。
因为,我们对这个世界充满期待。
03
监 狱
网友达达在学校的时候曾参观过一次监狱:
一进门便能闻到一股刺鼻的消毒水的味道,很难以忍受。
犯人住的宿舍很狭小,一间屋子十二个人,被褥都是统一的。
给他们作报告的是一个贪污犯,被抓的那会儿孩子才5岁。
他骗儿子说是自己出国了,现在孩子都满十岁了,却一直都不敢告诉孩子真相,甚至连想都不敢。
参观完,达达的最大感想是:心酸。
心情说不出来的沉重,很多人都是一念之差便走了一条不归路。
电影《肖申克的救赎》中,瑞德的感慨尤为深切:
毫无疑问,第一晚是最难熬的。赤裸裸地进囚笼,就像刚出身时那样,消毒药粉令皮肤像被火烧一样。
他们把你丢进囚笼,关上铁门,那时你才感到这是真实的。瞬间过去的一切都离你而去,剩下的只有对过去的回忆。
而结果是:「很多新来的人在第一晚都几乎发疯了」。
其中的一个胖子便在进来的第一晚彻底崩溃,哭着喊道:「我不属于这里」!「我要回家」!「我要见我妈妈」!
最后被狱警活活打死,或许在这里才发现:没有比自由更美好的东西了。
英格索尔说:「自由之于人类,就像亮光之于眼睛,空气之于肺腑,爱情之于心灵。」
当一个人连最基本的自由都被剥夺时,生命也将为之失色。
去监狱看看,我们会懂得自由的弥足珍贵。
或许在重大的人生紧要处,我们会更加懂得洁身自好、谨慎而行。
04
书 店
如果想与高人对谈,最廉价的方式就是去书店,或者图书馆。
王石在自己办公桌上写了两句话,其中一句是:
「衡量一个人的成功标志,不是看他登到顶峰的高度,而是看他跌到低谷的反弹力。」
反弹力从哪里来?
王石的答案是:「读书」!
2011年,59岁的王石作出了一个惊人的决定,到哈佛去读书,不是去拿个名誉学位,而是熬到快奔溃地读。
每天清晨,他花2分半钟的时间用微波炉热一杯牛奶,烤一块面包,切半个西柚,再花三分钟的时间吃早餐。
剩下的时间都在干嘛呢?
听课、做笔记、听讲座、泡书店,每天奔波于公寓、学校、课堂和图书馆之间。比即将高考的高三学生还勤奋。
很多时候,人并不是被社会打败的,而是被自己的懒惰和不思进取所拖累。
这个时候,我们大可扪心问下自己:有多久没有上书店,有多久没有读书了?
去书店走走,我们就会明白自己有多么的匮乏和无知,多么地需要补充营养。
也许一不小心,就改变了我们看待人生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