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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公平正义法治环境

2017-08-23 巴彦淖尔发布 巴彦淖尔发布

       法治,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一座和谐、文明、宜居的城市,必然是一个法治氛围浓厚的城市。近年来,我市扎实推进依法治市进程,普法工作持续推进,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不断增强,依法行政不断强化。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的决策部署 全面强化组织领导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依法治国为主题,吹响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军号。习近平总书记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提出的一系列新观点新论断新举措,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自治区也审时度势,在党委九届十二次全委会上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建设法治内蒙古的目标要求。我市紧跟步伐,市委三届十次全委会决定成立以市委书记为组长的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先后出台了《巴彦淖尔市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依法治市重要工作分工方案》《巴彦淖尔市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实施规划(2015~2017年)》等,进一步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总体目标、具体任务、主要举措。依法治市,已成为全市上下的高度共识。

  推进法治宣传教育 推动全民守法

  如今,街头随处可见的法治宣传栏让百姓在日常生活中就可以学到法律知识;“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四级法律援助工作网络让群众遇事有了维权的“底气”……

  全民守法是依法治市的基础,也是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三者的末端,这三者的成效如何,要看全民守法的程度如何。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进程,我市认真组织实施全市“七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以基本法律为重点的全民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民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深入推进“法律六进”活动,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积极推动公职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落实。全面推进“6个3”普法工程,实现法治文化广场在旗县区全覆盖。精心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月”和“12·4国家宪法日”系列活动。严格落实《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和“以案释法”制度,将普法工作列入各地各部门实绩考核。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文明执法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法治城镇”“法治学校”创建活动,完善创建标准和评价体系,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提升公正司法水平和社会治理能力

  我市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通报、责任追究制度纳入长效工作机制,定期整理通报。圆满完成了两级法院、检察院的法官、检察官入额工作。法院系统全面实施的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得到了最高院、自治区高院的肯定。检察机关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制度、涉法涉诉信访制度、人民监督员制度等改革举措,成效明显。公安机关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通过户籍改革解决了无户人员落户难题,深入推进“车驾管”改革,在全区首家将19项“车驾管”业务委托边防派出所办理,同时在全区率先上线运行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通违法自助处理系统和交通违法罚款缴纳平台。司法行政机关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三级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四级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建设等,树立了司法行政服务为民的良好形象。同时,市委、政府推行的“三化四全五确保”社会治理工作法和市委政法委实施的执法督查“下调三级”、“依法维稳”长效工作机制、司法救助制度等得到了中央和自治区的认可。

来源《巴彦淖尔新闻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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