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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塞上江南绿色崛起”摄影、 微视频、微电影作品征集展览展播活动的公告

2017-08-23 巴彦淖尔发布 巴彦淖尔发布

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半年经济形势分析会议精神,大力宣传和记录实现塞上江南绿色崛起的生动实践,展示巴彦淖尔美丽,讲好巴彦淖尔故事,凝聚发展力量,为全市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营造良好氛围,市委宣传部决定组织开展塞上江南绿色崛起摄影、微视频(风光景观类)、微电影作品征集展览展播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巴彦淖尔市委员会宣传部

承办单位:巴彦淖尔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巴彦淖尔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

巴彦淖尔日报社

巴彦淖尔广播电视台

二、征集范围

本次活动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市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专业团队和个人均可提交作品。曾在其他展览、比赛等活动中获奖的作品也可提交。

三、作品要求

(一)作品应紧扣塞上江南绿色崛起主题,集中体现河套全域绿色有机高端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建设的生动实践,集中展示大美巴彦淖尔。

(二)反映巴彦淖尔、河套绿色品牌的图片、视频。深度挖掘我市标志性品牌和先进模范人物故事,使他们成为当代巴彦淖尔发展的闪亮名片。

(三)反映巴彦淖尔发展成果、城乡变化、特色自然和人文景观等的图片、视频。以富有艺术感染力、生动鲜活的精美图像、精彩故事再现全市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建设等各项事业所取得的新进步、新成果。

(四)反映巴彦淖尔各族人民生产生活的图片、视频,展示普通百姓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勤劳朴实、坚韧奋斗、友爱和睦、孝老爱亲的动人画面、感人故事,展示凡人之美、生活之美、社会之美。

(五)应征作品须为原创作品,创作者拥有独立著作权。微电影如系改编他人作品,须出具原作者授权书。

(六)应征摄影作品必须是在巴彦淖尔市境内实景拍摄的,只允许做反差、色彩、锐化、白平衡、剪裁、明暗、彩色转黑白等调整,不允许添减其它元素,完全借助电脑软件制作合成的摄影作品不予征集。每人限报10幅,单幅、组照(组照按1幅计算,不超过8幅)、彩色、黑白不限。作品一律采用jpg格式,文件大小不低于5MB。

(七)应征微视频(风光景观类)必须是在巴彦淖尔市境内实景拍摄的,只允许做剪裁、帧速等调整,不允许添减其它元素,完全借助电脑软件制作合成的作品不予征集。作品时长不超过5分钟,视频格式须为mov、mp4、mpg等常用格式,每个申报单位或个人限报10部。

(八)应征微电影作品必须是以巴彦淖尔市境内发生的故事为原型创作制作,外景地必须在巴彦淖尔市境内。作品需导向正确、主题鲜明、剧情生动,杜绝恶俗、恶搞。作品时长不超过15分钟,视频格式须为mov、mp4、mpg等常用格式,每个申报单位或个人限报3部。

四、征集时间及报送方式

作品征集时间为2017年8月21日至9月30日。在征集期间,应征者可登陆巴彦淖尔市政府网、巴彦淖尔新闻网、文明网或巴彦淖尔市文联网的公告栏,查阅本公告,点击下载报名表格,填写完整后将纸质版报名表两份、作品光盘(封面请注明作品名称)邮寄到巴彦淖尔市文联。应征作品须提交电子文件。

五、优秀作品宣传推广

本次活动将筛选优秀作品,在市文博中心举办塞上江南绿色崛起摄影作品展,在巴彦淖尔广播电视台举办塞上江南绿色崛起微电影、微视频展播活动。并通过《巴彦淖尔日报》《巴彦淖尔晚报》、季刊《河套艺术》、巴彦淖尔广播电视台、巴彦淖尔市政府网、巴彦淖尔市新闻网、文明网、巴彦淖尔市文联网、鸿雁手机台、河套微传媒、掌上巴彦淖尔、巴彦淖尔发布等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展示。

本次活动将筛选优秀作品进行展览展播。入选展览的优秀摄影作品总数不超过150幅(组),每幅(组)稿酬人民币500元(同一作者入选作品数量不得超过5幅)。入选展播的优秀微电影作品不超过15部,每部稿酬人民币5000元(同一作者入选作品数量不得超过2部);微视频不超过50部,每部稿酬1000元(同一作者入选作品数量不得超过5部)。以上入选展览展播作品均颁发入选荣誉证书。稿酬如牵涉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代扣代缴。

六、活动安排

(一)征集时间:2017年8月21日至9月30日。为推动活动的开展,主办方在征集期间,将择优在媒体上推送展示。

(二)评选公示时间:2017年10月上中旬。征集结束后,由主办方邀请自治区专家进行评选。

(三)展览展播时间塞上江南绿色崛起摄影作品展、微电影展播活动定于10月下旬或11月上旬。

七、活动须知

(一)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作品和资料均不予退回。

(二)活动不承担作品在邮寄过程中的丢失、毁损责任及其他由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任何活动资料的遗失、错误或毁损责任。

(三)主办方不承担参展作品包括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其活动资格及追回奖项的权利。

(四)评选结果在网上公示后,一个星期内主办方将统一调取入选摄影作品、微视频(风光景观类)作品原始数据文件(具有原始数据信息的、未经任何修改的数据文件);微电影作品须按照主办方要求进行修改完善,并及时提供成片,用于展览、展播、媒体宣传等。请应征者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向主办方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展览展播以及获得稿费的资格。

(五)参展作品的证书等,以纸质版报名表里所附信息为准。

(六)参加征集活动的作品,主办方有权无偿在媒体上做本活动的宣传、展示、播出;入选展览、展播并支付稿酬的作品,主办方有权出版、展览、媒体播放或用于宣传教育、文化交流等相关的公益性活动,稿酬不再另付。

(七)应征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上述各条规则。凡不符合征集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入选资格。主办方保留对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八、其他事项

(一)各旗县区要积极组织参与本次征集展览展播活动,并在本地举办相应的活动。

(二)联系方式

摄影作品:寄送地址:巴彦淖尔市党政大楼307市文联摄影家协会,邮编:015000,

联系人:李鹏,电话:04788655363,电子邮箱:bswlsyjxh@163.com

微视频、微电影作品:寄送地址:巴彦淖尔市党政大楼306市文联广播电影电视艺术家协会,邮编:015000,

联系人:周燕,电话:04788655391,电子邮箱:bynrswlzy@126.com

附件:1.塞上江南绿色崛起摄影作品征集活动报名表

          2.塞上江南绿色崛起微视频微电影作品征集活动报名表

 

中共巴彦淖尔市委员会宣传部

2017年8月20日

附件1

“塞上江南绿色崛起”

摄影作品征集活动报名表

 


作品名称


像素、电子文件大小


拍摄时间


拍摄地点


作者姓名


手  机


作者单位


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


邮编


作品简介


著作权真实性承诺与授权

本人(单位)拥有上述作品完整著作权,同意授权给活动主办方开展与活动相关的宣传、展览、展播活动。如入选展览、展播收取稿费后,主办方有权出版、展览、媒体播放或用于宣传教育、文化交流等相关的公益性活动,稿酬不再另付。

著作权所有人签名:

2017年     月   日


“塞上江南绿色崛起”

微视频、微电影作品征集活动报名表

附件2  


作品名称


长  度

   集/   分   秒

制作单位


联 系 人


手  机


制作时间


是否播出

□ 是    □ 否

内容简介

(300字以内)

主创人员

姓  名

担任职务

联系电话










著作权真实性承诺与授权

本人(单位)拥有上述作品完整著作权,同意授权给活动主办方开展与活动相关的宣传、展览、展播活动。如入选展览、展播收取稿费后,主办方有权出版、展览、媒体播放或用于宣传教育、文化交流等相关的公益性活动,稿酬不再另付。

著作权所有人签名:

2017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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