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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印发高三初三年级开学工作方案!4月3日前实战演练、核查验收

三亚日报 2021-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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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高三、初三年级

将于4月7日开学

3月23日

省教育厅印发《海南省2020年春季学期

高三初三年级开学工作方案》

(以下简称《方案》)

要求各地各校按照“安全第一、属地主责、

精准有序”的原则

统筹稳妥做好高三、初三年级

开学各项准备工作

确保校园“一方净土”

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每校安排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进驻指导

《方案》明确,高三、初三年级开学准备工作由各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领导、统一保障、统一检查、统一验收。各市县要在省、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领导下,成立由市县政府领导担任组长的开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教育、卫生健康、发展改革、财政、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应急、交通运输、公安等相关部门,及乡镇、社区、街道,完善工作协同机制,建立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包点联系学校制度,强化工作督促指导。


根据《方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协同卫生健康部门,成立疫情防控专家组,加强对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专业指导与培训,为每一所学校选派至少1名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进驻学校指导,为每一所学校确定一所定点联系医院,确保联防联控、有异常情况及时处置。各级卫生健康、应急部门要指导学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对各地各校开学前疫情防控准备、开学时关键环节把握、开学后各项措施落细落实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级发展改革、财政、工信等部门要做好学生复学工作各项物资保障,确保口罩、测温枪(仪)、消毒用品等保障到位。


各学校要科学制定“两案十制”——学校开学工作方案、开学安全工作应急预案,以及人员动态摸排管理及信息报告制度、晨午晚测温登记管理制度、校园环境卫生及消杀检查管理制度、校园封闭管理及隔离制度、分散就餐制度、住宿及走读管理制度、防疫技能和健康管理培训制度、防疫物资保障管理制度、教育教学组织实施和管理制度、联防联控和应急处置制度等,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开学重点环节和管理科学规范。


对返校师生员工全覆盖逐人筛查

根据《方案》,各地各校将对返校全体师生员工的健康状况再次全面摸排,建立师生员工及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和出行情况动态监测机制。特别要摸清目前在外省,尤其是滞留湖北等地的师生员工情况,做好返琼人员的精准排查、细化隔离、跟踪管理等防控措施。


在全面精准筛查基础上,各学校要逐一进行风险评估,确定具体返校人员名单,并逐人发放返校通知,并提前向学生、家长和教职员工告知返校后的防疫管理及开学工作要求。对外籍师生,各学校应按照国家和外事方面有关规定管理,要求其开学前不返校,返校后与中国师生一视同仁,实行无差别防控管理。


开学前后,各学校都要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大行动,重点对教室、宿舍、食堂、垃圾站、图书馆、卫生间等公共场所定期通风、清洁、全面消杀;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对饮用水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校园周边治理等全方位排查,及时落实各项整改任务,切实加强校园安全治理。


提倡小班化教学,原则上安排学生集中寄宿

《方案》明确,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全寄宿、部分寄宿、走读三种方式分类制定校园管理实施细则。


所有高三和初三学生、教师以及服务管理人员进入学校时,一律凭证核验身份,晨午晚各检测体温1次,建立全体师生员工早午晚体温台账,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并加强对缺课、缺勤师生登记追踪和管理,确保每一名初三年级学生按时到校上课。


对有走读学生和没有条件实行全封闭管理的学校,要逐一对不住校教职工和走读学生进行全员登记,摸清其放学后活动轨迹,加强防疫宣传教育;要分别与教职工、走读学生家长签订入校前14天活动轨迹、健康状况和开学后安全防疫承诺书,对虚报、漏报、瞒报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此外,高三、初三年级开学后,有条件的学校还应提倡开展小班化教学,教室座位要拉开至1米以上安全间距,上课时开门开窗上课、保持通风。学生及教职员工应按省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的《公众卫生指引》要求佩戴口罩,并做到课后不聚集,活动不交叉,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强化对高三、初三学生的备考指导,对学生参与线上学习的效果进行一次综合测试,有针对性制定教学计划,做好开学后实际教学和居家学习的有效衔接。


在食宿方面,有条件的学校原则上安排学生全部集中寄宿,部分住宿条件困难的学校,鼓励通过租借校外宾馆、培训中心等其他场所寄宿,并集中接送,实行封闭管理。学校食堂实行餐饭打包、错时取餐、分开用餐制度,所有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且保持人员相对稳定。


4月3日前开展实战演练和核查验收,不合格者不予开学

根据《方案》,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将会同卫生健康、应急、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指导学校按照开学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于4月3日前开展一次实战演练,让全体师生员工进一步熟悉各项制度、工作流程,掌握防护、登记、报告、应急处置等标准流程和工作要求,不断完善防控措施,做好突发应急处置准备。


4月3日前,各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将牵头组织当地教育、卫生健康、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海南省中小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工作验收标准》(以下简称《验收标准》),对属地学校逐校开展开学防控工作核查验收,开学工作核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开学。《验收标准》与本《方案》同日印发。


省教育厅要求,开学后,各学校要注意加大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指导,做好在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的特殊关爱,同时做好师生心理咨询、心理疏导等工作,帮助师生心理减压,解决心理问题。要加强学生精准资助,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的学习和生活需求。对因身体等原因暂不能到校就读学生,或因其他原因滞留在外地不能按期返校学生,要制定好有针对性的教学辅导方案,开展个性化学习辅导,确保不落一生。要充分利用开学时机,通过组织升旗仪式、主题班会等,加强学生的爱国主义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校长要以理想信念教育、科学教育、“三生”教育、道德教育等为主题,亲自上好“开学第一课”,把“战疫情”开成科普课、励志课、思政课,把疫情当成教材,引导广大学生正确认识疫情,养成正直、坚强、自立、向上的人格品质,激发家国情怀,坚定立志报国理想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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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南日报客户端编辑:邹雨萌审核:李宁文 王晓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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