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三亚出台容错纠错办法,6种具体情形可从轻、减轻处理或者予以免责

三亚日报 2021-09-25

点击蓝字关注我



为鼓励广大干部在海南自贸港建设中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近日,三亚出台《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

结合三亚实际,《实施办法》

提出6种容错的具体情形

可以从轻、减轻处理

或者予以免责;

同时设立“非禁即入”的兜底条款。


可从轻、减轻处理或予以免责

的6种具体情形

1


在贯彻落实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在三亚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中,大力推进先行先试和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因无先例遵循或缺乏经验而未达到预期效果或出现失误的。


02


在推进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任务,特别是在自贸港建设、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生态环保、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中,大胆履职、敢抓敢管、开拓创新,出现一定工作失误偏差或引发矛盾的。


03


在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和实施重大民生工程中,为加快项目落地、提高办事效率进行容缺受理、容缺审查出现失误或偏差的。


04


在基层治理、安全生产、污染防治、处置突发事件或执行其他急难险重等任务中,因情况紧急、临机决断而出现失误或造成负面影响的。

  

05


在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中,因勇于破除障碍、触及固有利益,造成一定损失或引发信访问题的。


06


因政策界限不明确或上级政策、部署调整变化等不可预见因素,所开展的探索性、创造性实践未达到预期目标或出现失误,造成负面影响和损失的。


《实施办法》扩大了容错的适用范围,既包含全市所有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及其工作人员,也包含了法定机构、村(社区)等经授权或委托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基本实现了行使公权力的单位和个人“全覆盖”,最大范围保护自贸港建设主体改革创新积极性。


《实施办法》规定,容错纠错应当遵循严格执纪问责、维护纪法权威,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区别对待,鼓励改革创新、激励干事创业,加强源头预防,及时纠偏纠错的原则,由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国家机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谁问责谁负责容错调查”的原则组织实施。容错必须具备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坚守生态环境保护红线、没有谋取不当利益或损害公共利益及他人正当权益等6个条件,既要容错又要守底线,防止激励变纵容、保护变庇护。


热点推荐

全面放开落户限制!海南出台政策吸引留住高校毕业生3天!100余吨!他们在三亚河上“大战”水浮莲→“高颜值”亮相!2020三亚亚沙会奖牌设计揭晓→


来源:三亚传媒融媒体记者 刘少珠 通讯员 林炽婷

编辑:陈淑湘 王昊

审核:万驰 余菁菁


每天给你呈现一个新鲜的三亚

三亚日报官方微信号:syrbgfwx

三亚广播电视台官方微信号:sytv0898

分别长按二维码识别关注

: . Video Mini Program Like ,轻点两下取消赞 Wow ,轻点两下取消在看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