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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套!三亚一批人才房开放申请→

三亚日报 2023-06-17

注意!

三亚CBD人才房开放申请啦!

首批开放申请的住房项目

位于迎宾路上的山林君悦二期

4#、6#、7#楼,共计115套。

配租对象、申报时间和条件等详情,

一起往下看

↓↓↓

三亚CBD人才房面积、租金


首批开放申请的住房项目位于迎宾路上的山林君悦二期4#、6#、7#楼,共计115套,共有3个户型,分别是2房2厅1卫、3房2厅2卫以及3房2厅1卫,租金为25.76元~28.28元(平方米/月),建筑面积89~135平方米不等。


(租金说明:每套租金根据房间测绘面积及楼层会有差异,具体租金以合同签约面积及金额为准。)


▲三亚CBD山林君悦人才房项目装修效果图


▲三亚CBD山林君悦人才房项目装修效果图


▲三亚CBD山林君悦人才房项目装修效果图


▲三亚CBD山林君悦人才房项目装修效果图





申请说明


一、此次集中配租受理时间


2023年2月2日至2023年2月21日。(不含周末、节假日)


二、配租对象


符合园区产业发展导向产业的企业,以及为园区发展提供公共服务的机关、企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的企业(下称“承租单位”)。


三、申报条件及类别


(一)申请住房租赁的承租单位,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和实际办公地均应在三亚中央商务区范围内,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效存续;


2.近1年未曾受到重大行政处罚,不存在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或刑事犯罪记录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


(二)承租单位应当将申请的住房安排给本单位符合条件的职工(以下简称入住人)居住使用。


住房租赁申请按《住房租赁综合评分表》((扫码下载附件1),申请所需材料扫码(扫码下载附件2),企业可对照评分表提供符合相应标准的佐证材料)进行计分,并按计分排序进行保障,未进入排序的申请进入轮候,等到日常配租。


(三)存在以下情况的,不符合住房租赁申请条件:


(1)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


(2)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已在本市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或者政策优惠性质的住房 (含军队用房)。


四、承租人员及户型管理


承租单位配租租赁住房时,原则上应根据人数确定户型,(以家庭的方式申请与承租人员共同租住租赁住房的,为共同使用人。共同使用人仅限于承租人员的配偶、子女、父母、岳父母、公婆),承租人员只能以其中一种户型进行申请,可以自愿申请租住低于租赁住房实际使用人数对应户型的租赁住房。


(一)承租人至少两人一起申请合租两居室及以上户型,原则上1人1居室;


(二)承租人为重点企业(经认定的总部企业、类总部企业、世界/中国/民营500强及其分支机构)副总(含)及以上高管,可以家庭的方式申请,其共同使用人人数为3人以下(含)的,可申请租住两居室;人数为4人以上(含)的,可以申请租住三居室。


(三)符合《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动态更新)的A/B/C类人才住房申请不受户型限制。


五、租赁期限


园区住房首次租赁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期满后承租企业仍有租房需求的,应当在期满前2个月提出续租申请,租金价格为重新申请时租赁住房的租金价格。符合届时租赁条件的可续租,续租期限不超过2年。承租企业被取消租赁资格的,不予续租;再次申请未获得批准的,按照原租赁合同约定办理退房手续。


六、申报方式及要求


凡有意向申请本次产业人才住房配租的用人单位,请于申报时间内,进行申报,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打印并填写《三亚中央商务区住房租赁申报表》(扫码下载附件3)等材料,将纸质材料(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提交至开发公司,开发公司对材料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格式审查,逾期未申报视为放弃本次申报。


七、审核流程


开发公司按规定受理申报用人单位的申请,将已经受理的申请人材料审核并编制拟配租企业名录及配租清单后报三亚中央商务区管理局备案。名录内用人单位依据申请评分排序确定选房顺序,通过摇号选定房屋,签订租赁合同、办理有关手续。


签订租赁合同后7日内,用人单位和承租人通过评分高低确定单位房屋配租,并与承租人员签订租赁合同。承租单位配租给承租人员的租金不得高于开发公司租赁给承租单位的租金。承租人员与承租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后,应于7日内实际入住。


用人单位自与承租人员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应将住房配租信息及租赁合同报开发公司备案。备案后开发公司有权采取抽查等方式对租赁住房的配置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租赁住房逾期未配租或承租人员未实际入住的,开发公司有权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收回租赁住房。


八、重要提示


(一)承租单位只允许将该住房配租给本企业符合条件的人才,该人才不得同时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二)住房租赁申请实行诚信申报制度,申报单位对本单位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申报单位实行住房专员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具体操作事宜;


(三)承租单位存在虚报瞒报、骗租、转租、违规使用住房及对本单位人才资格把关不严等行为的,依照相关规定从严处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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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三亚湾路凤凰岛联检楼301办公室。联系电话:陈女士 15595790640(微信同号)材料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08:00-12:00;15:00-18:00






来源:三亚中央商务区微信公众号

编辑:李丹丹

审核:贾远平

终审:萧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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