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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生活垃圾处理费如何征收?看这→

三亚日报 2023-06-17
近日
三亚市人民政府印发
《三亚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
明确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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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指出,按照“谁产生谁付费” 的原则,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主次干道、街巷、广场等公共区域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费用由区级财政承担,处置费用由市级财政予以补贴。
《办法》明确,按生活垃圾产生源类别采用 “水消费系数法”计算生活垃圾处理费, 采取生活垃圾处理费和水费合并收取方式,按月同时收取。
水消费系数是指每消费1立方米水的社会经济活动或生活过程所产生的生活垃圾量的比率。
其中,自来水用户用水量按照水表显示的量值计算,其生活垃圾处理费由征收单位委托供水企业代收,约定的代收手续费不得超过所收生活垃圾处理费的2%;自备水源用户、未安装水表或未抄表到户的,由市税务主管部按照属地环卫主管部核定的应缴费款征收。居民以户为单位按月计收,非居民按实际生活垃圾产生量以吨为单位按月计收。
《办法》明确,烈属、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孤寡老人免征生活垃圾处理费。公办福利事业单位 (幼儿园、托儿所、敬老院、社会福利院、光荣院及中、小学校),按征收标准减半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
符合免征、减征生活垃圾处理费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凭相关有效证件和材料,向属地环卫主管部申请取得免征、减征证明后,征收或代收单位凭证给予免征或减征。
单位和个人未按照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办法》所称的生活垃圾,是指单位和个人在日常生活中产生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活动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不包括建筑垃圾。
《办法》所称的生活垃圾处理费,是指将生活垃圾从指定的垃圾容器或者垃圾投放点运往垃圾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所产生的收集、运输和处置费用,不包括清扫费用。
《 办法》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截止2028年3月31日。






来源:三亚传媒融媒体记者 孙琦

编辑:孙琦

审核:贾远平

终审:萧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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