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三亚10部门联合出台最新方案
防止隐匿在居民楼、酒店、
咖啡厅等场所开展违规培训,
明确不得将房屋租借给无资质机构
或个人开展校外培训
并依托楼长开展网格巡查,
防范在商务楼宇和出租房屋发生违规培训
……
近日,三亚市教育局等10部门联合出台《三亚市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旨在进一步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果全面规范我市校外培训行为。
《方案》目标要求,到2023年7月,全市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问题预防机制、发现机制、查处机制基本建立,部门协同联动的工作格局得以完善,隐形变异违规培训态势得到较好控制。到2024年6月,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的长效机制得到健全,治理工作态势持续向好,隐形变异培训得以全面清除。
工作原则方面,坚持市级统筹、属地管理,疏堵结合、依法治理,问题导向、精准治理,协同联动、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双减”工作协调机制作用,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共管共治,充分调动家校社积极性,形成综合治理合力,齐心协力做好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治理。
禁止发布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
的校外培训广告 严厉打击有偿补课
(一)健全违规培训预防体系建设
1.充分发挥社区(村)的网格化服务管理功能,及时排查上报隐形变异培训引发的矛盾纠纷,减少违规培训发生。构建社区(村)动态排查机制,建立包保责任制,防止隐匿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场所开展违规培训。
2.强化房屋产权人、受委托管理单位的管理责任,明确不得将房屋租借给无资质机构或个人开展校外培训,并依托楼长开展网格巡查,防范在商务楼宇和出租房屋发生违规培训。
3.严格执行校外培训广告管控有关要求,禁止发布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的校外培训广告。
4.加强已注销学科类培训机构的监管,建立防范违规培训的重点机构清单。加强对招聘网站、家教网等的监管,禁止发布“一对一”“众筹私教”“家庭教师”等校外培训招聘需求信息。
5.对转型的学科类培训机构加强跟进指导,鼓励给予政策支持,帮助机构实现转型发展,防范其涉足学科类培训。
6.紧盯违规组织竞赛、中高考志愿填报咨询等相关机构,加大招生入学等重要节点的提醒提示和检查巡查。
7.紧盯托管服务、教育咨询市场主体,常态化做好相关机构超范围开展校外培训及违规组织中小学学科类竞赛活动的日常监管。
8.禁止家政服务企业将校外培训纳入家庭服务,严禁任何形式的“住家家教”推介行为。
9.强化裁减人员就业帮扶,依托行业组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加强岗位筹集,多渠道提供就业服务。
10.加强正向宣传引导。通过家长会、家访、告知书、致家长的信等多种形式,积极引导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履行好家庭教育责任,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不参与、不组织、不支持违规培训。各中小学校要全面了解本校师生参加校外培训情况,发现有学生参加违规培训的,要及时进行政策宣讲及引导。
11.定期更新黑白名单。各区要全面公布已取缔办学许可证的培训机构清单,定期公示学科类培训机构白名单,及时发布预警提示,引导学生家长通过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校外培训家长端APP)选择合规机构,进行选课报名、交费消课等,防范违规培训,避免个人利益受到损害。
12.加强课后服务建设。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落实“双减”工作要求,增强作业针对性、有效性,加强校内课后服务资源建设,推进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常态化应用,统筹校内外资源,更好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积极利用社区(村)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的公益性校外实践活动,引导学生合理利用课余时间,确保身心健康。
(二)完善违规培训发现机制建设
13.强化重点排查检查。完善多部门联合开展的明查暗访工作机制,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通过“日查+夜查”“联检+抽检”等形式,定期开展拉网式巡查检查。抓住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等重要时间节点,部署排查检查和专项治理。对违规培训多发的商务楼宇、居民小区等重点场所进行管控排查。聚焦机构和个人以“一对一”“住家教师”“高端家政”“众筹私教”以及各类冬夏令营等名义违规开展培训、面向3—6岁学龄前儿童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违规开展普通高中阶段学科类培训、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重点问题开展排查整治。
14.持续开展线上巡查。对线上培训机构开展巡查,及时处置违规问题,定期通报全市性违规线索。严查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上培训、线下培训机构违规开展线上培训等行为。
15.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充分宣传设立的监督举报电话、海南违规培训“随手拍”微信小程序、信箱等信息,统筹信访、市民热线等群众投诉举报渠道,拓展问题线索来源,制定奖励办法,对重大问题线索提供者给予奖励,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监督举报的积极性。鼓励中小学教师利用课余时间自愿参加社会监督,用好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信息员等公众监督力量。健全党建引领工作机制,选派党建联络员指导校外培训机构党组织建设,加强对违规培训的监督。
(三)加大违规培训查处机制建设
16.加强联合取证查处。强化校外培训违规行为的监管执法职责,将隐形变异培训查处摆在校外培训执法工作突出位置。强化调查取证,做好违规培训证据的收集与固定。加强对投诉举报问题线索的核查,确保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完善隐形变异执法联动机制,及时会商案件查处工作,形成协同办案、闭环管理机制。
17.依法严处违规培训。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综合行政执法及有关部门定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学科类隐形变异问题清单,适时部署专项整治,及时通报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建立健全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问题预警提示、投诉接收、跟踪办理、结果反馈工作机制,强化全流程闭环管理。对违法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机构和个人,按照“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的原则,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罚。
18.严厉打击有偿补课。紧盯寒暑假、法定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扎实有序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全市要常态化开展督查,严格责任追究,对《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中所列举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课堂内容课外补、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进行重点查办,实行“零容忍”,并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
19.强化违规行为通报曝光。全市要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的行政执法案例梳理,定期通报发布典型案例。要在政府网站、电视媒体平台、微信公众号等设立曝光台,加大对违法违规培训的公开曝光力度。要紧盯隐形变异重点问题,抓住关键节点,对违规培训至少每季度公开曝光一次,不断加强警示震慑。要探索推进“互联网+执法”模式,利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提升违规培训查处的执法水平。
20.加强信用惩戒。将违规开展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信用监管。
附件
总值班:萧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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