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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优化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政策!具体举措→

三亚日报 2024-01-01

12月22日,记者从优化调整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政策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积极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和优势,以促进海南缴存职工稳业安居为着力点,推动“租购并举”住房政策更好保障租房职工安居。


会上,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梁彤表示,今年5月23日,该局制定出台《关于落实进一步优化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对原租房约提代付政策进行优化调整,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 一是提高租房提取限额。缴存人租赁住房已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海口、三亚地区最高提取限额由原来统一的每人900元/月提高至每人1500元/月,其他市县提高至每人1200元/月,养育未成年二孩及以上家庭租房提取额度,以家庭为单位在最高提取限额基础上增加300元/月,更好地兼顾不同类型缴存职工租房提取资金需求。


  • 二是优化提取办理方式。缴存职工申请提取资金由原来的转付房东改为直转职工本人账户,减少资金中间往来环节,提取资金到账更安全省心,缴存职工办事更方便快捷。


  • 三是简化提取业务材料。通过联网共享获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信息,已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缴存职工无需提供租赁住房纸质材料。如缴存职工租赁住房无法提供住房合法权属或租赁备案证明的也可以申请“零材料”承诺办理,解决以往大多数租房的缴存职工因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而无法申请提取的矛盾问题。


  • 四是健全风险防范机制。为防范“零材料”承诺办理后可能出现骗提套取风险,该局从大数据联网核查、系统风险预警、外业现场核查及失信行为惩戒方面加强风险防控和事后监管,对租房骗提行为起到了有效遏制作用,更好地保障了资金安全和广大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  


2023年1月至11月,全省办理租房提取业务2.9万人,提取金额1.49亿元,较去年同期分别增加2.4万人9822.07万元,分别增长474%193.6%,租房职工对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简化提取材料、提取资金直转职工账户、“零材料”承诺办理等措施好评不断、满意度有所上升。  


新闻多一点

优化调整海南省住房公积金

租房提取政策

新闻发布会实录

(2023年12月22日)




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副处长廖宝祺: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海南省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


本场新闻发布会我们聚焦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政策的优化调整。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坚持租购并举,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政策,助力我省缴存职工住有所居。今天,我们非常高兴地邀请到: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梁彤女士,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归集管理处处长梁景先生。请他们向大家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们关心的问题。


首先,请梁彤女士作主发布,向大家介绍优化调整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政策的相关情况。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梁彤:


谢谢主持人!各位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感谢大家长期以来给予住房公积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非常高兴有机会向各位介绍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在全省开展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业务的相关情况。


近年来,我局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海南自贸港建设大局,积极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和优势,以促进我省缴存职工稳业安居为着力点,推动“租购并举”住房政策更好保障租房职工安居,有力支持自贸港引进人才、青年人和本地居民住有所居,切实扛起我省住房公积金在加快推进海南自贸港建设中保障住房民生的使命担当。今年5月23日,我局制定出台《关于落实进一步优化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对原租房约提代付政策进行优化调整,主要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提高租房提取限额。缴存人租赁住房已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海口、三亚地区最高提取限额由原来统一的每人900元/月提高至每人1500元/月,其他市县提高至每人1200元/月,养育未成年二孩及以上家庭租房提取额度,以家庭为单位在最高提取限额基础上增加300元/月,更好地兼顾不同类型缴存职工租房提取资金需求。


二是优化提取办理方式。缴存职工申请提取资金由原来的转付房东改为直转职工本人账户,减少资金中间往来环节,提取资金到账更安全省心,缴存职工办事更方便快捷。


三是简化提取业务材料。我局通过联网共享获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信息,已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缴存职工无需提供租赁住房纸质材料。如缴存职工租赁住房无法提供住房合法权属或租赁备案证明的也可以申请“零材料”承诺办理,解决以往大多数租房的缴存职工因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而无法申请提取的矛盾问题。


四是健全风险防范机制。为防范“零材料”承诺办理后可能出现骗提套取风险,我局从大数据联网核查、系统风险预警、外业现场核查及失信行为惩戒方面加强风险防控和事后监管,对租房骗提行为起到了有效遏制作用,更好地保障了资金安全和广大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


优化租房提取政策充分发挥了住房公积金制度支持住房消费作用,更好帮助租房职工减轻房租支付压力,提振了新市民、青年人安居就业的信心,体现了海南自贸港建设的效率和水平。2023年1月至11月,全省办理租房提取业务2.9万人,提取金额1.49亿元,较去年同期分别增加2.4万人、9822.07万元,分别增长474%、193.6%,租房职工充分感受到住房公积金政策红利,感受到海南自贸港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带来了实实在在的成果,对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简化提取材料、提取资金直转职工账户、“零材料”承诺办理等措施好评不断、满意度节节攀升。政策效应仍在持续释放,将惠及更多租房职工,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坚持租购并举,加强政策储备,聚焦我省缴存职工的住房需求,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吸引更多人才来琼留业创业,为海南自贸港经济建设高质量发展不断注入新活力。


我就介绍到这里,谢谢大家!



廖宝祺:


谢谢梁彤女士的解答,下面进入答记者问环节,提问前请记者先通报所在的媒体机构。请举手示意。


>>>
答记者问




海南广播电视总台海南新闻联播记者:


请问,我省实行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优化政策的主要目的和意义是什么?谢谢。




梁彤:


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我局出台的优化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政策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决策部署,是加快海南自由贸易港住房保障体制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其目的是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优势,重点支持新市民、青年人租房需求,加大租房消费支持力度。其意义在于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对我省缴存职工的住房保障作用,有效减轻缴存职工租房负担,提高租房消费能力,更好地帮助新市民、青年人在海南自贸港稳业安居,进而促进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回答完毕,谢谢!





海南日报记者:


请介绍一下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新政和原租房约提代付政策的主要区别是什么?谢谢。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归集管理处处长梁景:


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一是提高租房提取额度。根据我省各市县市场租金水平,将原全省统一的最高提取限额每人900元/月,分类细化调整。对缴存人租赁住房已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海口、三亚地区最高提取限额提高至每人1500元/月,其他市县提高至每人1200元/月。对养育未成年二孩及以上职工家庭,以家庭为单位在提取最高限额基础上再增加300元,增加后家庭提取额度提高至3300元/月。二是转变提取支付方式。租房提取公积金由原来转付房东,调整为转至申请人本人,提取方式更加灵活。三是简化业务申请材料。针对无法提供租赁备案材料或房屋权属材料的租房缴存人,实行“零材料”承诺办理,制度红利覆盖所有租房的缴存人。


回答完毕,谢谢!




海口广播电视台记者:


请问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是如何确定的?谢谢。




梁景:


谢谢您的提问。海口、三亚地区最高提取限额已提高至每人1500元/月(夫妻双方合计3000元/月),其他市县提高至每人1200元/月(夫妻双方合计2400元/月),基本能够覆盖绝大多数家庭租赁普通住房的租金支出,且我省拟定的提取额度在北、上、广、深等12个重点城市中已处于中等偏上水平,与上海、天津、杭州、苏州等重点城市持平,高于南京、石家庄、无锡等地。提高额度后,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基本能够满足各类群体租金支付需求,新市民、青年人个人可租赁1一2居室住房,家庭可租赁3居室住房。对多孩职工家庭,在提取最高限额基础上再增加300元,增加后家庭提取额度提高至3300元/月,基本满足二孩、三孩家庭租住3一4居室需求。


回答完毕,谢谢!




海南广播电视总台旅游广播记者: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与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租金有何差别?谢谢。




梁景:


谢谢您的提问。两者主要区别在于提取办理方式和提取最高限额。一方面,按照《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6号)第十四条“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及相关规定,租赁住房的缴存职工都应按规定办理租赁备案登记手续,但考虑存在出租人不配合、城中村自建房无完善的房屋权属材料等无法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实际情况,为支持更大群体租房提取需求,针对无法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租房职工,我局租房新政明确实施“零材料”承诺办理制,最大限度满足职工租房提取需求。另一方面,加大政策兜底保障力度,对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缴存人,不分市县最高提取限额为每人900元/月,夫妻双方合计最高1800元/月,充分保障了缴存人租房需求。


回答完毕,谢谢!






海南日报新媒体中心记者:


请问租房约提的支付方式是怎么样的?租房约提业务申请后,什么时候开始生效?原存量租房约提代付业务是否可以延续?谢谢。




梁景:


谢谢您的提问。租房约提的支付方式是缴存人租赁住房已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可选择按月或按季方式约定提取;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按月方式约定提取。约定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本人一类银行卡账户。


租房约提业务的约提开始年月最快自申请当月起计算,最长约定时间不超过一年且不超过实际租赁日期。有效约提时间为约提开始年月至约提终止年月。


租房新政实施后,已办理的存量租房约提代付业务在协议期内仍可执行,租房人可选择提前终止代付业务,重新按照新政办理租房约提业务,也可选择协议到期自动终止。


回答完毕,谢谢!






三沙卫视记者:


请问缴存人骗提住房公积金有什么影响?谢谢。




梁景:


谢谢您的提问。租房提取新政已充分考虑各类群体租房提取需求,同时简化了审批流程,实现“零材料”办理。请广大缴存职工切勿轻信不法中介代办、套提住房公积金,对通过伪造合同、租赁登记备案信息材料、提供虚假承诺、编造虚假租赁信息等方式违规套提的职工,我局将依法依规追缴骗提款项、记录失信行为实施信用惩戒、将相关失信行为推送至海南自由贸易港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统一向社会公开,适时开展联合惩戒;对造假及协助造假的机构和人员,我局将向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移交问题线索,严肃依法惩治。


回答完毕,谢谢!





廖宝祺:


谢谢梁彤女士的解答。今天的答记者问环节就进行到这里。各位记者朋友如果有进一步的采访需求,在发布会结束后,请与我们省新闻办的现场工作人员联系,也请大家关注“海南发布”微信公众号后续发布的相关新闻信息。


我们希望各位记者朋友持续关注我省住房公积金政策,做好相关宣传报道,提高住房公积金政策的社会知晓度,为住房公积金助力优化营商环境、融入新发展格局提供强大的舆论支持。


再次感谢两位发布人,同时感谢各位记者朋友的积极参与。本场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





来 源: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海南省新闻办公室
编 辑:黄已珈
审 核:陈 惜
总值班: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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