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将召开城市供水价格听证会,快来看看水价准备如何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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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
遂宁将召开执行第二步调整市城区城市供水价格听证会
此次听证会提出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方案、
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方案、
增加对“低保户”家庭免费用水量。
快来看看水价准备如何调整!
根据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委定于2017年5月18日下午3:00,在明星康年酒店钻石厅召开执行第二步调整市城区城市供水价格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听证项目
执行第二步调整市城区城市供水价格方案。
定价听证方案要点
一、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方案
市城区居民生活用水第二步调整方案是:
合表居民用户由1.65元/立方米调整为1.98元/立方米(不含污水处理费,下同),调增0.33元/立方米;
第一阶梯0-15立方米由1.55元/立方米调整为1.88元/立方米,调增0.33元/立方米;
第二阶梯16-20立方米由2.33元/立方米调整为2.81元/立方米,调增0.48元/立方米;
第三阶梯21立方米以上由4.66元/立方米调整为5.63元/立方米,调增0.97元/立方米。
如按上述方案调整,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平均调增约0.35元/立方米。
二、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方案
非居民生活用水(含大工业用水)、特种行业用水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实行企业定价,是否按原方案调整由企业自行确定,但不得高于第二步调整方案规定的价格标准。原调整方案为:
非居民生活用水由2.32元/立方米调整为2.63元/立方米,调增0.31元/立方米;
大工业用水(月均用水量1万立方米及以上)由1.76元/立方米调整为2.17元/立方米,调增0.41元/立方米;
特种行业用水由3.97元/立方米调整为4.43元/立方米,调增0.46元/立方米。
三、增加对“低保户”家庭免费用水量
在执行第一步调整市城区城市供水价格时,已对“低保户”家庭实行每户每年免费用水30立方米优惠,按调整后的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供水价格(含污水处理费)实行“先收后返”。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的要求,“对城镇低保户执行更优惠的定量免费用水政策,确保其基本生活水平不因水价调整而降低”,拟将低保户家庭免费用水量增加到每户每年36立方米。
听证会参加人名单
1、消费者参加人:葛腾(法院书记)、任强(律师)、刘奇(农民工)、吴雪梅(居民)、陈光明(退休干部)、李小海(居民)、漆平(居民)、段世利(居民)、杨增海(居民)、李明(居民)
2、经营者参加人:唐奇志(明星自来水公司)、蒲春涛(水务投资公司)、秦治斌(兰林自来水公司)
3、专家学者参加人:郭兵(市水务局)、任继英(市住建局)
4、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苟全(市人大财经委)、梁友章(船山区人大财经委)、蒋军成(市政协经济委)、刘为民(船山区政协委员)
5、机关团体参加人:李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周文辉(市经信委)、黄小梅(市商务局)、敖强(市法制办)何文洁(市民政局)、杨小凤(市消委)。
听证人名单
市发改委:钱春、李燕、赵仁金、李辉、马明英
2017年4月26日
▍编辑:何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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