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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大英一医院被罚35000元!
为确保辖区夏季消防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消除消防安全隐患。近日,大英县消防大队依法对大英兴奎医院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报警主机故障)的消防违法行为给予了罚款35000元的处罚。
据悉,当天,大英县消防大队监督检查人员在对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位于大英县蓬莱镇蓬莱路173号的大英兴奎医院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报警主机故障)。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经过充分调查取证和集体研究,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和《消防行政执法裁量标准》:“两类场所”自动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的,处三万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给予该医院处罚款人民币35000元的行政处罚。
目前,该医院已在限期内对其消防设施整改完毕,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并将罚款悉数上缴,表示今后一定加强消防安全意识,确保场所人员和财产安全。
▍来源:今日大英
▍编辑:李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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