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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经营许可就敢开网约车,遂宁两名驾驶员"遭"了
11月27日,
遂宁运政网发布《交通执法文书送达公告》,
内容称当事人漆梁、郭坤驾驶轿车未取得经营许可,
擅自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公告如下:
当事人漆某,2017年10月20日驾驶川J9**53号轿车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活动,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作出责令停止经营并处人民币壹万贰仟元的行政处罚。因当事人漆梁拒绝领取、未提供有效联系住址等原因无法直接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川遂交运罚 [2017]0180号,现以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遂宁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处
2017年11月27日
当事人郭某,2017年9月8日驾驶川J08**R号轿车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活动,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作出责令停止经营并处人民币壹万贰仟元的行政处罚。因当事人郭坤拒绝领取、未提供有效联系住址等原因无法直接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川遂交运罚 [2017]0166号,现以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遂宁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处
2017年11月27日
▍来源:遂宁交运
▍编辑:李柳
▍商务合作微信:xx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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