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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洪一男子拦路阻停收割机,最终因多器官损伤当场死亡

2018-04-02 在遂宁



  2018年2月23日,射洪县人民检察院受理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一案。
 

  原籍江苏的张某某,一直从事跨区域农作物收割工作,于2017年9月在射洪县太乙镇帮助当地村民有偿收割稻谷。案发当日下午,张某某收割完后,驾驶收割机准备离开,当地村民税某某认为其驾驶收割机经过自家田地压紧了泥土,不便于下次农耕,便拦下张某某要求赔偿。张某某不愿赔偿,税某某便站在收割机前挡住其通行道路。一怒之下,张某某开动收割机并启动割台,准备吓唬税某某,逼其让路。但税某某并没有退让,致其卷入收割机的割台,后因多器官损伤而当场死亡


网络图片 图文无关


  民警接警后赶至现场,当场抓获了张某某。
 

  射洪县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审查后认为,张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致一人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其行为已涉嫌故意伤害罪。3月15日 ,射洪县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俗话说,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空。原本一件小事,如果双方都能够心平气和的沟通,也不至于酿成这样的惨剧剧。遇事不能冷静,甚至不顾后果一意孤行,给他人遭成伤害,自己也会身遭囹圄,受到法律裁。


▍来源:中国网

▍编辑:李柳

▍商务合作微信:xx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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