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遂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守信得益、失信受损”长效机制,促进辖区投融资环境有效改善,根据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守信企业红名单”评选办法〉的通知》(遂府办发〔2017〕12号)精神,遂宁市第八批守信红名单企业评选和考核工作正式启动。此次考评由市金融办、市发改委、市人民银行、遂宁银监分局牵头,全市30家党委、政府管理部门以及15家银行机构共同评审。
目前,除了第七批已获评的169户“守信红名单企业”参加今年的评审外,还新增了147户企业通过自主申报或部门推荐的方式参评第八批“守信红名单企业”,这316户企业将接受社会考评和监督。
考评条件有哪些?
“守信企业红名单”的申报和推荐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企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二)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管理规范健全,经济或社会效益显著,业绩突出,年度无经营性亏损。
(三)企业重视信用文化建设和信用管理,社会信用记录良好,在全市同行业中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
评选实行一票否决制
企业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失信惩戒期限内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评选为守信“红名单”企业。
(一)企业因经营不善等原因进入破产程序或宣布破产、或被登记管理部门注销的。
(二)企业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企业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
(四)企业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严重失信行为且未进行信用修复,以更名、转让或变卖、变更法人等方式成立新企业的,新企业亦不得评选为守信“红名单”企业。
具体有哪些企业将接受考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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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守信红名单企业”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在银行机构和管理部门对参评企业进行评价的同时,将同步通过新闻媒体平台征集社会公众对企业诚信情况的评价意见和相关线索,对于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提出的问题,考评工作办公室将联系相关企业进行整改或作出解释,进行信用修复。社会公众对考评企业诚信情况有意见和建议的,请于5月21日前反馈考评工作办公室,电子文档请发送互联网邮箱2591698917@qq.com。联系电话:2391161
此外,广大市民可以登录遂宁新闻网相关专题网页对参评企业投“赞成”或“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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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遂报集团全媒体 林敏 罗莉(实习)
编辑:李 柳 杨蕊嘉
责编:陆小晓
审核:周一帆
监制:杜 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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