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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害了我的警,盘龙警方启动“少年警务”试点

2017-09-04 云南信息报


没想到盘龙分局在15年前就开始在司法程序中引入“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今天上午,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少年警务试点启动,中央政法委政法研究所原所长黄太云对此甚为感慨。


2002年起,盘龙公安分局就与盘龙区未成年人保护司法项目办便陆续开展落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项目相关工作,率先在司法程序中引入“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


“目前全国的少年警务试点在陆续开展,希望盘龙公安分局能够创造出好的经验,对全国少年警务产生推动和影响。团中央权益部副部长、上海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院长、少年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姚建龙表示,少年警务工作中,国际先进的警务理念是“kiss  to baby”,我们的民警还是要学会“心怀慈爱”,改变以往打击犯罪的严厉方式,人性化进行少年警务工作。



2017年,盘龙公安分局确定建立由律师作为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的工作机制。在盘龙区委、东华办事处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建立了针对家庭暴力、性侵受害未成年人的“一站式取证儿童保护中心”。


2017年8月31日,云南省首个设立在派出所的“青少年维权中心”在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新迎派出所挂牌,在这个辖区学校最多的派出所,联动了教育、司法部门,以及救助机构,一系列围绕保护青少年、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举措正在展开,分色预警机制是其中重要一项。




新迎派出所教导员王汝明告诉记者,在几个月前,一名小学生被网络自残游戏诱惑,沉溺其中,家长、老师向民警求助以后,民警全力相助,终于把孩子拉了回来。从此以后,民警更加关注学校里的大小事情,渐渐地,联动相关部门成立青少年维权中心的想法成熟了起来。



“青少年是我们的未来,也是千万个家庭心之所系,保护好孩子们,是我们的职责所在。”盘龙公安分局政治部主任林佳琼表示。



“我们希望能保护更多的孩子不受侵害,远离犯罪!”盘龙公安分局政委王祖辉郑重将“少年警务站”的牌匾授予派出所。



王祖辉说,面对与日俱增的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分局努力探索未成年保护和预防犯罪的新模式,开展少年警务工作,成立少年警务项工作组。



少年警务项目工作组工作架构


组长:副区长、分局党委书记、局长敖文昆

副组长: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王祖辉和其他党委成员

工作组:分局各部门主要领导

少年警务办公室:分局党委成员、副局长袁志兵任办公室主任,法制大队大队长宁克文任副主任

 

工作目标

合理保护未成年人在司法程序中的合法权益,矫治未成年人行为偏差,预防未成年犯罪的发生。

 

已做工作

1、率先在司法程序中引入“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确定建立由律师作为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的工作机制

2、建立了针对家庭暴力、性侵受害未成年人的“一站式取证儿童保护中心”。

3、建立专门的涉法未成年人案件专人办理、专人审核机制,并制定相关工作规范。

4、选择新迎派出所和东华派出所作为试点部门,对涉未成年人案件进行集中管辖办理,并将未成年犯罪预防纳入日常工作。

5、设置未成年人专用讯询问室。

6、挑选专业警务人员作为少年警务骨干

7、制定少年警务业务培训计划

 

将做工作

1、不断听取各位专家学者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深化巩固学习

2、学习借鉴国内外未成年人保护及犯罪预防的成功经验,创新工作模式。

3、加强与教育主管部门、学校的联动合作,建立“警校合作”机制。

4、加深与检察机关、法院的沟通联系,努力实现公安机关在少年警务中与检察机关、法院的一体化衔接。

5、联合社工机构,及时对未成年人提供必要的干预服务与支持。

6、从少年警务试点工作中总结经验,推广到全局各部门。



盘龙公安分局将继续加强与教育主管部门、学校的联动合作,加深与检察机关、法院的沟通联系,联合社工机构,不断深入探索少年警务工作,努力实现公检法在少年司法中的一体化衔接,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提供更有力的保护和更加行之有效的未成年犯罪预防矫治措施,防止未成年犯罪的发生,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盘龙模式”继续转型升级。


(来源:云南信息报 记者 徐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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