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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县司法局
关于选任行政执法监督员的
公 告
一、选任范围
全县范围内企业负责人、个体工商业者、商业协会负责人,以及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工作者、社区工作者等各界人士。
监督范围:对竹山县辖区内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
二、选任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年满十八周岁,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身体健康。
(二)一般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熟悉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具有较强的法治意识和监督意识,热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三)具备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相应的工作能力,能客观公正地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四)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行政执法监督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受到刑事追究的;
2、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的。
(五)下列人员不宜担任行政执法监督员:
1、已经取得行政执法证的人员;
2、其他因职务原因可能影响履行行政执法监督员职责的人员。
三、任职期限
行政执法监督员每届任期两年。
四、监督职责
五、选任程序
(一)报名方式
1、组织推荐。由个人所在单位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组织推荐的需填写《行政执法监督员推荐表》。
2、个人自荐。公民也可以通过本人自荐报名。个人自荐的,需填写《行政执法监督员自荐表》。
请登录今日竹山网(http:www.zhushan.cn)下载相应表格。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报名材料
1、报名人员应当认真填报《行政执法监督员推荐表》或《行政执法监督员自荐表》;
2、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并对真实性负责。
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3张。
(三)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为8月4日至8月19日。
2、报名人员须将报名表格及证明材料发送到报名邮箱1247520020@qq.com;或者到竹山县司法局行政复议监督股现场报名点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四)报名地点
竹山县司法局二楼行政执法监督股,联系人:张婕,电话:0719--4222181。
本公告由竹山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编辑:贺荣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