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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深圳网贷催收规范出台是合理的 但需提高可操作性

2017-05-24 张纲、闫民 互联网金融

5月4日,深圳市互金协会发布了《深圳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催收行为规范》(征求意见稿)的通知,一石激起千层浪,在网贷圈引起了热议。在网贷之家专栏争鸣第三期《深圳互金协会出台的网贷催收规范合理吗?》中,9人认为合理,57人认为不合理,几乎一边倒的,业内人士都认为这个规范不合理。然而,笔者认为应该理智分析其中的合理性。


1是保护借款人的安全?还是保护出借人的债权?


2017年上半年,各类P2P行业暴力催收频频见诸报端,如现金贷、校园贷、“裸贷”等暴力催收新闻屡屡挑动人们神经,而于欢辱母杀人案中体现的暴力催收更是挑战社会底线。从这些案件中,我们总是会发现债务人不仅被迫承担不合法的高利贷,就连人身安全都遭到严重侵害。在这个背景下,借贷行业的确需要一个清晰地规范来遏制暴力催收的蔓延。深圳市这个《催收规范》也由此诞生。

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催收这个行业也确有存在的必要,因为催收对债权权益能够做到有力保障。“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本身就是中国长期以来的道德观念,但一些债务人往往逾期,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特别是那些故意逾期、长期拖欠,有钱都不还,社会上称为“老赖”的这批人,更是债权人的心头之痛。为了对付这些“老赖”,债权人似乎被逼着采取了一些灰色的“暴力”催收。

就目前业内人士来看,对该《催收规范》的评价的理由大多是认为不具有可操作性,比如就有人认为:“不能向欠款者家人催收,不合理。”这些评价从侧面也反映出大家都认为该《催收规范》矫枉过正,起不到保护债权人利益的效果了。

但是,从立法目的来看,深圳市的《催收规范》确有合理之处,应该有一个规范保护出借人的安全,规范催收行为,防止于欢案等社会悲剧再次发生。而从具体规定来看,《催收规范》的操作性又有诸多不合理的地方,应该多方征求意见,加以修改,以避免矫枉过正,忽略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但不能因为规定的操作性让人质疑,就否定了出台规范的必要性。


2催收力度是否应该分级?


借款人逾期的原因五花八门,有的人因为客观原因,比如生老病死,确实没有资金偿还。有的借款人虽然欠款,但是恶意失联。有的借款人明明有资本偿还,却恶意拖欠。有的借款人本应有钱偿还却因不合法的高利贷导致长期逾期。那么,对于不同的逾期借款人,最好的办法是应该采取不同的催收行为。对于所谓的恶意“老赖”催收力度应该加大,对于普通人催收力度应该较小。

深圳市《催收规范》第五条也明确规定:“如有特殊情况表明借款人存在故意违约的嫌疑,如抵押车辆的借款人恶意拆除车载GPS、网贷平台按照借款人申请资料或合同中的联系方式均无法联络到借款人等,网贷平台可直接上门催收。”

这也就是将借款人做了区分,以进行不同力度的催收。但笔者认为,这种区分还是过于简单,有必要是否客观原因导致逾期?是否因为高利贷导致的逾期?是否存在恶意拖欠的情况?


3催收的力度如何限定?


根据该《催收规范》第四条规定,催收方式包括:电话催收;短信、信函、传真催收;上门现场催收。而且第八条规定中,这三种催收方式只能针对逾期借款人,不能在其学校催收,不能对其家人、朋友等进行骚扰。严禁使用静坐、纹身、堵门、泼墨汁、刷大字等恐吓或威胁使用暴力手段。

从这些规定来看,最强的催收力度就是上门催收,而且只针对借款人,而且还只能在借款人恶意失联的情况下。超过这个力度就是不合规的了。大家不禁要问,即使是最强的催收力度能足够震慑那些真正的“老赖”吗?

反之,如果使用轻微力度的催收,似乎也受到《催收规范》过于的严格限制,第八条规定:“严禁使用电话、短信或匿名电话等手段重复不断(同一天不得超过3次)侵扰未清偿债务的借款人。”一天只能打3次电话,发3次短信,时间只限于上午8点到下午9点,不禁再次使人要问,能起到催收效果?

第八条还有规定:“不得使用邮寄明信片的方式就债项催收与借款人进行沟通。向借款人邮寄信函时,在信封上不得出现或暗示借款人欠债情况的明显字样或标记。”这个规定或许是出于保护欠款人隐私的目的,但可能不利于催收的证据保留,可能发生欠款人是否收到邮件的扯皮。


4如何惩罚违规催收行为?


《催收规范》第三十八条规定,违反本规范,造成不良影响,经查证属实的,由监督执行机构视情况采取自律惩戒措施,违规情形严重的将向监管部门通报。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这也就是说,违规催收行为一般是由深圳市互金协会视情况采取自律惩戒措施。但这里也让人生疑,自律惩戒措施具体又是指哪些?

对于违规催收行为的处罚应当细化,比如针对不同的违规行为制定警告、记过、辞退等多层次的惩罚,以达到惩戒效果。

一个规范一定是要有惩戒措施的,如果没有一个有效的惩戒机制,就像狼没有牙齿,我们又怎么去限制哪些可怕的暴力催收行为呢?

深圳市《催收规范》的出台,其实是响应了文明催收的呼声,这也是在我国征信系统不完善的状况下的必要补充,它的出台是合理的。但是我们更应该多加考虑规范的可操作性,真正的让合理的《催收规范》落地,让它惠及整个网贷行业。



作者:张纲、闫民

来源:网贷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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