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央本周盘点】中国互金协会建议统一规范各地网贷备案办法(附今日播报9月1日)
8月28日,美国证监会向投资者预警,部分声称与ICO(Initial Coin Offerings)有关,或者声称正在进行ICO发行的公司,可能存在“拉高出货”和“市场操纵”的两种欺诈可能。8月30日晚间,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也发布风险提示称:一、 国内外部分机构采用各类误导性宣传手段,以ICO名义从事融资活动,相关金融活动未取得任何许可,其中涉嫌诈骗、非法证券、非法集资等行为。二、 由于ICO项目资产不清晰,投资者适当性缺失,信息披露严重不足,投资活动面临较大风险。三、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员单位应主动加强自律,抵制违法违规的金融行为。此外,还有上海金融信息行业协会等三家相关行业协会提示ICO风险。同一日晚间,国内ICO项目平台ICOINFO也发布公告称,为防范风险,从即日起,主动暂停一切ICO业务,待相关部门监管政策出台后,按照政策规范开展业务。
8月30日消息,广州多家网贷平台接到监管部门的口头要求,要求整改期间控制业务总量不增长。如果消息属实,广州将成为大连、上海后第3个收到监管要求网贷规模"限量"的城市。对于"双降"的理解,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方颂给出的解释是:"双降"不是指平台的成交额不能增长、不能再发新项目,而是待偿余额不能增长;另外,待偿余额中的违规项目包括自融、自担、超限额及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一是不能新增,二是存量必须尽快降至零。此外,广东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非现场监管系统已正式上线,互联网金融平台将在每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向非现场监管系统报送各类数据,其中包括18张信息登记表格,表格内容涵盖平台的基本信息、运营信息、客户信息、交易及资金信息、项目信息、股东及高管信息等6大方面。
8月28日,上海宝山、静安、奉贤法院分别对四起涉“套路贷”犯罪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分别判处17名被告人十六年至二年有期徒刑,并处三十四万至四万元不等的罚金及责令被告人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其中,对为首者、起意者、策划者及积极参与者,法院依法给予严厉打击,在17名被告人中,有3名主犯被判处刑罚十年以上,最重的为有期徒刑十六年。此次集中宣判的四起案件,共涉及诈骗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三个罪名,是今年以来社会影响较大的典型‘套路贷’犯罪案件。有业内人士表示,“套路贷”犯罪的五大基本特征,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制造银行流水痕迹;单方面肆意认定被害人违约,并要求被害人立即偿还“虚高借款”;恶意垒高借款金额;软硬兼施“索债”等。
8月31日消息,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统计部负责人周国林在一次采访中表示,鉴于各地金融监管部门出台的P2P网贷政策、标准存在一定差别,建议中央统一规范各地P2P网贷备案办法。周国林表示,各地金融监管部门出台的政策、标准最终是否会形成统一的规范,存在不确定性,使许多P2P网贷平台在业务发展方向上面临困惑和矛盾;由于金融活动的隐蔽性、传染性和互联网的特性相结合,互联网金融活动确实需要中央金融监管部门统一规则和标准;目前各地金融监管部门出台的备案办法及其中涉及的一些具体政策,从某种意义上具有前置性行为监管的特点和属性;无论是资金端还是资产端,互联网金融平台已突破了地域的限制,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在实施辖内监管时难免会遇到挑战或出现局限性;按照风险防范和早期干预的原则,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在实施备案管理的过程中,不得不设置一些类似行为监管的标准。基于以上几点原因,建议中央统一规范各地P2P网贷备案办法。
8月25日,工商银行发布董事会决议公告《关于组建网络金融部的议案》,决定在该行组建网络金融部。网络金融部作为总行一级部室,统筹全行网络金融业务发展与管理。至此,四大国有行已全部设立网络金融部。据悉,自2013年开始,各大银行纷纷撤销电子银行部成立网络金融部,此前四大行中农行、中行、建行相继在2014年、2015年成立了网络金融部。而工商银行从2000年起就建立了以网上银行为主体的电子银行体系。不过长期以来工行都保留着电子银行部,2015年3月23日,工商银行正式发布互联网金融平台"e-ICBC"品牌。2015年6月,工行组建成立了互联网金融营销中心,不过直到2017年8月才公告正式组建网络金融部。
8月25日上午,绿能宝(SPI)对外宣布,纳斯达克交易所已接受了绿能宝继续在纳斯达克交易的申请。纳斯达克最新的通知显示,尽管已允许绿能宝继续交易,但这家中国公司还需要遵守多项条件。这些条件包括:在今年9月30日前,向纳斯达克听证会提交一份书面的说明,详细列举包括公司审计情况、特殊事项等在内的信息;绿能宝需要在10月27日前,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20-f报告,该报告是针对注册地不在美国的上市公司所要求的年报;绿能宝应提交有能力长期在纳斯达克挂牌交易的说明,并在此期间及时公布公司所发生的任何重大事项。如果听证会认为绿能宝持续交易的能力存在问题,其有权重新考虑允许公司股票继续交易的决定。
近日消息,美国国税局已经开始采用新的区块链技术,追踪比特币的持有者。数年来,比特币最大的卖点就是它的匿名性,但比特币在匿名方面可能并没有它所宣称的那样可靠。如今,联邦调查局已经证实比特别的匿名性有多脆弱,一段时间以来,联邦调查局跟踪比特币交易并逮捕背后的交易者确实发生过。不管比特别交易员如何巧妙的掩饰自己的交易路径,但联邦调查局总有办法追踪到交易者的信息。针对比特币等数字货币,近日,越南总理阮春福批准该国央行、财政部和公安部联合研究起草一份监管数字货币的法律框架。评估阶段最晚于2018年8月完成,并拟于2018年年底前完成在监管框架下认可数字货币合法性的法律文件相关准备。若监管框架顺利成型,将意味着越南政府推翻其于2014年2月设下的比特币禁令,正式开启包括比特币在内的数字货币合法化进程。
本周巴西央行宣布,金融科技企业可以直接开展借贷业务,而无需像商业银行一样必须先开展存款业务,此举被认为是拉丁美洲这个最大经济体国家为促进金融科技快速发展的又一重大举措。据悉,这份法规将在未来2个月内接受公开听证,正式生效之前必须得到国会批准,一旦这份新规通过,商业银行也可以建立自己的金融科技企业开展相关业务。在推动金融科技发展方面,8月28日,(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与迪拜金融服务局签订合作协议,建立互助框架以紧贴金融科技的发展和应用。根据该协议,证监会将会与迪拜金融服务局在资讯共享、具潜力的创新项目及寻求进入对方市场的创新型企业的转介方面开展合作。
近日,英国央行发布了一份名为《分布式账本技术的证券结算经济学》的文件。文件指出,尽管基于分布式账本技术(DLT)为证券结算带来了积极的影响,但如果得不到合理监管监管,那么这种技术反而会导致证券结算服务出现垄断。在这种情况下,基于DLT的服务可能会被“集中到少数提供商的手中”,市场参与者可能会更加容易遭受价格歧视或效率低下的定价,而服务提供商“可能会占领大量市场剩余“,因为这个行业本身就很容易受到垄断结构的影响。作者还认为,分布式账本能够“可能会为整个交易后流程带来一种完全的非居间化,从证券发行到结算,实现一种纯粹的P2P交易结构。”
近日,携程联合创始人、执行董事会主席梁建章在一次演讲中提到人工智能如何影响创新。他将创新的过程分为提出问题、解决方案搜索空间、启发式搜索算法和测试和找到解决方案四个步骤,他认为人工智能和机器人更适合帮助人类完成一部分创新步骤,例如第三步启发性算法和第四步测试和找到解决方案,可以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来加快研究进度,机器人可以代替人二十四小时不间断地来做实验来提高效率。但是,更前置的创新步骤对人工智能而言就非常困难了,因为AI很难准确理解需求并代替人类做出选择,至少在可预见的未来,人工智能很难取代人类提出问题。梁建章还指出宏观和应用类创新仍需要大量人力资源投入,所以,人工智能不会带来失业危机。
附未央今日播报(2017年9月1日):
8月31日,据财新网报道,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统计部负责人周国林在接受其采访时表示,鉴于各地金融监管部门出台的P2P网贷政策、标准存在一定差别,建议中央统一规范各地P2P网贷备案办法。
根据周国林的采访等内容,针对此建议总结出的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从调研反馈的情况来看,多数P2P网贷平台反映最集中的问题,是各地金融监管部门出台的政策、标准存在一定差别,这些差别是否会最终消除并形成统一的规范,存在不确定性,使他们在业务发展方向上面临困惑和矛盾;二是,无论是互联网还是传统机构,都需要统一的监管。对待互联网金融活动,即便是信息中介,由于金融活动的隐蔽性、传染性和互联网的特性相结合,确实需要中央金融监管部门统一规则和标准;三是,目前各地金融监管部门出台的备案办法及其中涉及的一些具体政策,从某种意义上具有前置性行为监管的特点和属性;四是,无论是资金端还是资产端,互联网金融平台已突破了地域的限制,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在实施辖内监管时难免会遇到挑战或出现局限性;五是,按照分工,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在P2P监管过程中,除了事前备案,更多承担的是风险事后的管控和维稳。但按照风险防范和早期干预的原则,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在实施备案管理的过程中,又不得不设置一些类似行为监管的标准。
来源:零壹财经
8月31日晚间,上海金融信息行业协会和上海区块链技术联盟联合在上海金融信息行业协会官方微信公号上发布了关于ICO(代币首次发行,是一种通过发行代币的方式进行众筹融资的行为)风险的提示。上海金融信息行业协会的主管单位为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协会会员单位由金融信息行业中的相关企业组成,主要包括银行、B2C贷款搜索引擎、网络借贷(P2P)、第三方支付、众筹、电商小贷、互联网整合销售金融产品等六大领域的企业,同时吸收征信机构、软件开发、学术界、研究机构等单位参加。目前,会员单位有200多家。
在此之前,已有北京市网贷行业协会和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分别向其会员单位提示ICO风险。
来源:澎湃新闻
9月1日,上海保险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海保交所”)正式发布区块链底层技术平台(以下简称“保交链”)。保交链使用的是上海保交所自主研发的Golang国密算法包,在保交链上,能够支持数字保单存证的场景下每秒5万笔保单指纹的数据上链和高并发处理。
保交所方面表示,保交链可以运用在保险交易、结算、反欺诈以及监管等方面。保交链包含四大服务体系,其中身份认证服务体系实现身份证书的认证、审核、颁发及管理的功能;共识服务体系确保分布式数据一致性;智能合约服务体系实现智能合约的安装、实例化、升级等管理功能,为区块链应用场景开发提供了支撑;平台服务体系实现动态组网、同一底层平台下多条区块链的配置管理和访问策略管理的功能。同时,保交链也提供了包括数据安全和加解密支持体系、应用支持体系和数据交换支持体系在内的三大支持体系。
来源:澎湃新闻
9月1日,支付宝在肯德基的KPRO餐厅上线刷脸支付:不用手机,通过刷脸即可支付。这也是刷脸支付在全球范围内的首次商用试点。
在杭州万象城肯德基的KPRO餐厅里,刷脸支付是这么玩的:在自助点餐机上选好餐,进入支付页面,选择“支付宝刷脸付”,然后进行人脸识别,大约需要1-2秒,再输入与支付宝账号绑定的手机号,确认后即可支付。支付过程不到10秒。
万一账户被人盗用了怎么办?在刷脸支付在进行人脸识别后,还需要输入与账号绑定的手机号进行校验,进一步提高了安全性。同时,支付宝还会通过各种安全风控策略确保账户安全。比如刷脸支付功能需要用户进行开通操作,开通之后才能进行支付,用户也可以随时关闭。而即便出现账户被冒用的极小概率事件,支付宝也会通过保险公司全额赔付。
来源:澎湃新闻
8月31日,京东金融与中国光大银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表示,合作将全面覆盖入口、场景、用户,创造更多金融服务模式。
据了解,此前,光大银行已经与京东金融在云支付、云缴费、小白信用卡、资产证券化、互联网融资等诸多领域实现合作。而此次双方表示,签署战略合作,光大银行与京东金融的合作将从产品层面上升到场景和用户层面,进一步加强在大数据风控、用户画像、人工智能等方面的优势互补,拓展智能客服、智能投顾、消费金融等业务场景,通过数据和技术实现业务的深度连接。京东金融表示,本次牵手光大银行,意味着京东金融利用科技能力对金融服务的全链条进行赋能,并将金融服务延伸到各种丰富场景中。
来源:第一财经
近日,中国银联官网发布《关于终止乐富支付有限公司联卡收单业务资格的公告》(下简称“公告”)。公告称,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第四批非银行支付机构〈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决定》及中国银联《银联卡业务运作规章》规定,现终止乐富支付有限公司银联卡POS收单业务资格。该公司于2017年8月31日退出中国银联网络。
根据相关报道,央行在2015年银行卡收单外包业务检查时,通过对乐富公司云南、福建、浙江3个省区的商户真实性核查,抽查发现其虚假商户占比达91.28%;2014年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专项检查发现其虚假商户占比多达94.7%。而对于央行的监管措施和整改要求,乐富公司消极对抗,从未按要求完成整改。
来源:网贷之家
9月1日,北京银监局官网发布一则处罚信息公示,显示北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因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超经营范围开展业务、提供虚假且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开展监管叫停业务等,于今年8月8日被北京银监局开出合计900万元的罚款,同时对4个相关责任人作出了包括罚款、取消任职、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等在内的行政处罚措施。
公开报道显示,此次处罚并非不是北银消费金融第一次收罚单了,2015年11月银监会就对北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150万元。彼时的处罚依据是:变相突破监管规定发放贷款;贷款管理存在严重问题,造成个人消费贷款用途不真实,部分资金被挪用;无合理理由和充分证据的情况下上调贷款风险分类,资产质量严重不实。
来源:网贷之家
8月31日,在银监会召开的第127场银行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招商银行副行长刘建军以“招行做大做强消费金融驶向蓝海”为主题进行了演讲,介绍了招商银行在金融科技及消费金融方面的发展及布局情况。
他称,招行未来会大力发展FinTech技术以更好的承载消费金融业务,核心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将会加大金融科技方面的投入,通过成立金融科技的基金,对一些创新型的金融科技的项目用基金的方式支持和推动。借助金融科技将传统业务流程技术化,降低运营成本,节省费用及网点的投入;2、利用金融科技不断提升客户体验,更加符合年轻人线上消费的习惯,提供线上金融服务,围绕客户体验进行创新;3、将金融科技运用于风险管理,通过数据化分析、建模以及人工智能等提高风险管理能力。
来源:零壹财经
本周巴西央行宣布,金融科技企业可以直接开展借贷业务,而无需像商业银行一样必须先开展存款业务。此举也被认为是拉丁美洲这个最大经济体国家为促进金融科技快速发展的又一重大举措。
这份法规将在未来2个月内接受公开听证,正式生效之前必须得到国会批准。此外巴西央行负责人还表示,一旦这份新规通过,商业银行同样也可以建立自己的金融科技企业开展相关业务。按照新规规定,金融科技企业可以将企业资金、相关投资人和贷款人的资金通过P2P平台进行外借。过去几十年里,巴西金融科技企业数量翻了六倍,而低廉的借款利率(大约为一般商业银行的四分之一到一半水平)也是这些企业得到市场青睐的一大原因。据了解,巴西的借款利率在整个全球20个大型经济体中是最高的。
来源:NASDAQ
作者:未央研究
来源:未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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