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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干爹、阿里妈妈、雷碧、星巴客……大公司抢注“山寨”商标,搞笑还是无奈?

2017-06-17 拾壹 财经网


近日有微博爆料:大白兔为了保护自己的商标,一口气注册了十几个近似商标:大灰兔、大黑兔、大花兔、小白兔、金兔、银兔……


图片来自每日经济新闻


在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商标局系统中的确可以查询到,持有“大白兔”商标的上海冠生园食品还注册了“巨大白兔”、“巨白兔”、“金兔”、“大黑兔”、“大花兔”、“大灰兔”、大红兔”等商标。

大公司纷纷抢注近似商标


这并不是笑话,实际上很多知名商标所属公司抢先注册与自家品牌相近的商标已不是新鲜事儿,例如阿里巴巴就一口气集齐了“阿里家族”,抢注了阿里哥哥,阿里弟弟、阿里妈妈等商标。


阿里家族的商标虽然都是一家人,但消费者还是可以一眼区别出来各个商标的不同。下面这两个商标如果不仔细辨别,还真是看不出来有什么差别。



更令人惊讶的是,这款取名“雷碧”的碳酸饮料,商标持有者竟然真的是美国可口可乐公司。这款商品不管从包装还是商标上来看,都和“雪碧”极其相似。


除此之外,星巴克注册了星巴客、巴克星、巴星克、辛巴克、辛巴客、新巴特等近十个相似商标,被网友调侃为练习绕口令的绝佳素材。


本土老字号老干妈辣椒酱早已成为国人舌尖上的记忆,老干妈商标的持有者是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随着老干妈的成功,另一品牌“老干爹”品牌也搭着顺风车闯荡市场。


虽然资料显示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早已抢注老干爹商标,但在商标网查询系统中显示贵州老干爹食品公司在2015年同样注册了这一商标。


资料来自国家工商管理总局网站


老干妈陶华碧虽多次维权,但是这两个商标还是被大家调侃为夫妻档,“老干爹”和“老干妈”的官司也陷入了说不清楚的拉锯战中。



资料显示,除了饮食行业的“山寨”商标抢注,雷军的小米也已经抢注了几乎所有色系的近似商标,蓝米、黑米、紫米、橙米、绿米、黄米、桔米都已加入小米家族。

大公司为何如此热衷注册“山寨”商标?


知名品牌绞尽脑汁地注册近似“山寨”商标,也确是无奈之举。


尤其在零售行业中,模仿知名商标的成本极低,很多山寨产品的包装足已以及乱真,对于很多消费者来说根本辨不清真假。


于是便有了下面的段子:


想买“康师傅”拿到手却发现是“康帅傅”,买的“奥利奥”饼干细看包装上却是“粤利粤”,还有上面的“雪碧”和“雷碧”,消费者一不小心就会走入山寨产品的陷阱。


山寨商家为了搭乘知名商标的顺风车,仿冒正牌,甚至抢先注册商标的案例不在少数。各种山寨品牌绞尽脑汁,出其不意,取名的功力令人钦佩。


为了有效狙击山寨商标捷足先登,大公司们不得不抢先一步注册商标,让山寨公司无路可走。




根据《每日经济新闻》对律师的采访,如果一家公司申请注册商标时选择了某种类别,如可口可乐注册“雷碧”时选择了“非含酒精饮品”类,那么若另有商家生产了“雷碧”品牌的非含酒精饮品,那么可口可乐就可以进行起诉。


但是如果两个商标分属不同的公司持有,要证明另一商标构成侵权并不容易。按照谁起诉谁举证的原则,一方发起诉讼时,必须要证明对方产品商标与自己近似。


如果可口可乐不注册“雷碧”,那么,另一个商家生产了“雷碧”,而且变更了字体设计等,可口可乐就不容易证明对方的商标与自己的“雪碧”类似。


所以品牌本尊先行一步抢注相似商标,一方面会切断山寨公司的注册后路,另外一方面也能诉讼发生时大大降低举证成本。


在品牌疯狂抢注“山寨”商标的搞笑命名背后,其实是商标侵权法律法规不完善背后,维权的无奈和心酸。

维权究竟有多难?


商标侵权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现行的《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

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即使现行商标法已经做了相对明确的规定,但是当商标侵权发生后,企业进行维权的成本仍然是高昂的。


很多构成商标侵权的“山寨”产品大多在较为偏远的小城市或县级市间流通,即使品牌发起维权诉讼,他们也可能置之不理,导致诉讼官司在长久的拖延战术中不了了之。


即使停止商标侵权,对品牌造成的伤害也是难以弥补。

那些被山寨商标“傍名牌”的国际大牌们


2015年,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美国知名运动品牌“New Balance”商标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


认为美国New Balance公司在中国的关联公司——新百伦贸易(中国)有限公司因使用他人已注册商标“新百伦”,构成对他人商标专用权的侵犯,须赔偿对方9800万元。


“新百伦”,“New Burden”等山寨货、莆田系商品大肆泛滥你,对于“New Balance”的维权成本着实不低。


有些山寨消费者能够一眼辨别,有的品牌却山寨得很高级。


体育品牌中“山寨”最成功的品牌要数乔丹。乔丹门店在中国三四线城市的数量不亚于北京上海的星巴克,很多人一度分不清楚这个乔丹和动辄一双鞋卖几千块的那个乔丹有什么区别。


国产乔丹品牌的商标持有者是晋江的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有“乔丹”、“QIAO DAN”、“侨丹”等系列品牌,由于和篮球明星迈克尔·乔丹重名,商标也与其1997年拍摄的灌篮照片剪影高度近似,所以该品牌一度被认为与迈克尔·乔丹有关系。


国产乔丹以低廉的价格在中国的小城市占据了相当大的市场,2010年的销售收入高达29.1亿元,甚至一度谋求上市。



它的高调举动终于引来了本尊迈克尔·乔丹的注意,乔丹以侵权为名将前者告上法庭,经过四年的拉锯战之后,2015年迈克尔·乔丹仍然以败诉告终。

事实上,大公司们看似脑洞大开的防止侵权的招数并不能一劳永逸。归根到底,还是山寨这一商业行为的成本低,利润丰厚,尤其在快消品行业,山寨商品在三四线城市的市场份额可能确实会对品牌本尊的进入造成威胁。


在品牌疯狂抢注“山寨”商标的搞笑命名背后,其实是商标侵权法律法规不完善背后,维权的高昂成本和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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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来源:每日财经新闻、中国青年网、21世纪经济报道、经济日报、网易财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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